12名偷渡港青應「送中」?黃之鋒籲持續施壓:減少被酷刑的可能

黃之鋒。(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邱茀濱/綜合報導

12名香港青年日前被廣東海警抓獲「涉嫌非法越境」,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1)日首次迴應稱,應交給事發地點司法管轄區處理,代表他們已「被送中」。對此,前香港衆志秘書長黃之鋒強調,此刻應持續港府中國施壓,儘可能減少港人在缺乏關注的情況下遭受酷刑的可能。

12名港青23日準備偷渡到臺灣時,被廣東海警抓獲「涉嫌非法越境」,其中包含因涉嫌港版國安法被逮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林鄭月娥指出,這是關於執法的問題,如果在其他司法管轄區發生相關違法行爲,也會交由當地處理,採取必要的行動。意味着將「被送中」。

對此,黃之鋒在臉書發文稱,自12名手足被捕後已經過了9天,「根據報道,目前手足處於深圳鹽田看守所遭受拘留。然而,不論中國及港府至今仍未交代被捕港人涉嫌罪名、會否起訴等詳情,公衆務必繼續關注。」

針對12名港青未來的處境,黃之鋒指出,根據保安局網站的《與被拘留、逮捕者有關內地刑事法律法規實用資料》,中國當局在審訊判監之前可對被捕人士處以最長37日的拘留期,即扣留至10月30日,之後更可加以長達7個月逮捕羈押。

「歷來中國對人權法治的踐踏,我們必定不會陌生,手足遇到的苦難,絕對不會比起在香港的少。」黃之鋒強調,未來除了依賴各路有心人跟進,務求與被捕港人會面提供支援,此刻可以做的就是保持關注和熱度,持續向港府和中國施加壓力,儘可能減少港人在缺乏關注的情況下遭受酷刑的可能。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圖/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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