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非檢疫居隔 發燒選民仍可投票

因應18日舉行的四項公投,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5日考察臺北市中正區梅花裡的公投投票所設置情形,爲加快投票速度,第一次設置6+1(防疫專用)個圈票處。(陳君瑋攝)

不同顏色的四項公投選票也首度亮相。(陳君瑋攝)

四大公投案將於18日投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考察臺北市中正區梅花裡的公投投票所設置情形,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表示,只要不是檢疫、居家隔離中的民衆,儘管有發燒、額溫超過38度,投票權還是要被保護,已規畫專用動線、防疫投票遮屏,他預估當天晚上10時前完成開票結果。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邀行政院、中選會、內政部官員,專案報告「12月18日全國性公投案之整備情形,並具體說明公投當日之宣傳標準及定義」並備質詢。

李進勇指出,防疫相關規定,都根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範,因此不能出門投票者,包含居家檢疫、居家隔離等情況,至於一般民衆,若額溫超過38度者仍可投票,因爲投票權必須予與尊重,但基於防疫要求,已規畫特別動線與專用遮屏投票,並有專人引導,會讓民衆快速投完票就離開投票所,以保護所有投票權人安全。

李進勇表示,開票第一要求準確精準無比,不能有任何差錯,其次要求迅速,對於今年公投開票時間預估,目前無法預測開到幾點,但至少晚上10點前要有結果。

這次公投選票以白色、淺黃色、淺粉紅色、金黃色區分四大案。中選會公告,《公投法》雖無禁止當天宣傳,但投開票所四周30公尺外,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順暢進行,或妨害民衆自由行使其投票權,或30公尺內有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恐面臨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

中選會指出,民衆如於投開票所內,有穿着佩戴具有公民投票相關文字、符號或圖像的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或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不服制止者,則依《公投法》規定,主任管理員應會同主任監察員令退出;經令退出而不退出者,依法處行爲人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2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