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處受污損塗抹的文物標誌得以修復

本報訊(記者倪建軍 通訊員蘭蘭 王康宇)在檢察機關的倡導推動下,80名羣衆代表擔任當地田野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專員,16處受污損塗抹的文物標誌得以修復,多起涉嫌古遺址類文物違法犯罪案件得到及時有效查辦,建立起古遺址類文物保護的法治屏障陝西省扶風縣檢察院助力古遺址類文物保護工作獲得縣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高陸飛及縣政協委員馬海平的肯定。

今年以來,扶風縣檢察院深入貫徹落實陝西省檢察院關於開展文物保護公益訴訟監督活動的要求,堅持實施“兩手抓”:一方面依託公益訴訟志願服務隊伍公開徵集案件線索,另一方面在全市範圍內率先採用公開宣告方式送達公益訴訟類案檢察建議,以點帶面、建章立制,推動文物保護公益訴訟工作取得成效。

該院通過定期志願者工作羣內發佈重點監督信息宣傳文物保護的重大意義,呼籲廣大志願者積極參與文物保護、曝光破壞行爲,通過公開徵集案件線索的形式,拓寬案源發現渠道

扶風縣檢察院通過社會公開徵集和重點調查走訪,發現縣境內的13處省級、33處縣級古遺址類文物保護單位,存在部分文物保護單位未設置保護標誌和界碑、未劃定保護範圍,一些文物保護標誌上有刻畫、塗抹甚至遺失界碑的現象,還有在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內違規挖掘、排污等現象。爲切實提高文物保護公益訴訟監督權威性實效性,該院就所發現的相關監管部門未依法履行保護監管職責,致使古遺址類文物保護出現應保未保、應禁未禁、應管未管等問題,通過公開宣告方式,依法及時向相關監管部門發出公益訴訟檢察類案建議7份。

相關監管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後高度重視,迅速成立專案專題班子,制定整改修複方案,通過政府採購的方式,對16處污損、塗抹的保護標誌進行修補,對缺失、毀損的保護標誌重新進行製作並安裝了保護牌。同時在文物所在的鎮村,經嚴格考察選拔,聘請80名有責任心的羣衆代表,擔任當地田野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專員。

在整改過程中,扶風縣檢察院積極參與、全程跟進,與行政機關良性互動、同頻共振,協調縣委縣政府辦公室聯合制定《關於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實施方案》,通過建章立制,完善全縣田野不可移動文物動態巡查機制保護措施,使該縣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工作逐漸步入法治化制度化規範化的良性發展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