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kg瓦斯桶壓死女友辯沒印象 男患精神病遭判14年定讞

▲於男用瓦斯桶壓死女友。(示意圖東森新聞,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雲林報導

雲林一名虎尾38歲的于姓男子2015年3月,酒後涉嫌在租屋處用重達16公斤的瓦斯桶壓死女友,導致對方顴骨嚴重凹陷破裂死亡,事後卻供稱喝酒沒有印象辯護律師又稱是「精神疾病發作」,臺南分院日前判處14年有期徒刑,他不服再提上訴,最高法院考量有精神疾病又喝酒,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于姓男子2015年3月和女友同居才3天,突然打電話給女友父親說,自己不小心用瓦斯桶壓死人,對方要他趕快報警,到警方到場時卻又供稱,「有人意外死亡。」勘驗現場發現沒有外力介入,他又辯稱,「女友倒在門口要叫他叫不醒,纔不小心碰到瓦斯桶,喝醉又吃安眠藥沒有印象。」

臺南高分院審理時,于姓男子律師以「精神疾病發作」爲由請求輕判,但法官認爲,曾有清洗血跡動作又是在父親勸說下才報警,加上醫院鑑定無明顯證據顯示是在病發的狀況行兇,與減刑條件不符,加上只有一次酒駕,應是酒後衝動不是預謀,沒有和社會永久隔離必要,因此依殺人罪嫌,判處14年徒刑,他不服再提上訴,高院日前支持原判見解,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