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少女出少年觀護所到姐姐家慶祝 深夜竟遭姐夫強壓性侵

少女慘遭姐夫性侵。(圖/CFP)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一名16歲少女結束在少年觀護所收容後,應姊夫阿中化名)邀請到姐姐家喝酒慶祝,但晚上睡覺時就遭到強壓性侵,雖然她不斷推阻、表態不願意,最後仍遭應上得逞,挨告後被依強制性交罪判1年徒刑,但可緩刑5年。

據判決書,阿中去年3月以慶祝爲理由,邀請老婆的16歲妹妹家裡喝酒,慶祝離開少年觀護所,但到了隔天凌晨少女趴在客廳地板上準備就寢,他竟然就直接壓了上去,強行脫掉對方褲子內褲,並無視少女激烈拒絕,強壓性侵得逞。

由於少女後因他案被安置,並將受辱過告訴社工,阿中因此挨告,但也坦承犯行法官審理考量他沒有前科,因一時受酒精影響衝動犯案,並與少女、少女的監護人達成和解,表明悔意,少女也說只希望安置生活不被影響,不想再見到姐夫,但想到姊夫是家中經濟支柱,如果被抓去關,會影響到姊姊的生活,也同意可讓他緩刑,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1年徒刑,緩刑5年,期間禁止接觸、騷擾少女,並需提供180個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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