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以下懷孕被要求通報性侵 醫師:鬧出人命誰負責?

福部要求,未滿16歲少女懷孕到醫院就診,醫院得通報性侵案處理,卻引發各界反彈。(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近年來國內發生初次性行爲年齡層愈來愈低,甚至還有婦產科醫師表示,自己曾遇過一起12歲的小五女童懷孕墮胎的案例,引發社會各界討論。對此衛福部要求醫師,若有16歲以下懷孕者依性侵案通報;但此舉卻引發醫師反彈,認爲「當事人會不敢就醫」,法界更憂心「這些小媽媽恐會找密醫處理。」

婦產科醫師李茂盛指出,近年來社會風氣愈來愈開放,青少年男女初次發生性關係的年齡愈來愈低,他平均每年就收治30名16歲以下的懷孕個案。不少家長得知孩子間的荒唐行徑,幾乎都是氣得大罵。

這些懷孕的小女生,有些是獨自就診、有些則是家長陪同。李茂盛還提到,曾有小女生懷孕,卻不知道孩子生父是誰,追問之下原來是在短時間內,不只和一人發生性行爲;有時候則是一羣人出去玩,睡在汽車旅館內,一晚就和好幾個人發生性關係,除非得驗DNA,要不然很難找出生父是誰。

除了這些案例,李茂盛還提到,其中一名12歲的小五女童,停經約2、3個月,但因她腹部稍肥胖,母親以爲是婦科問題,因此陪同就醫,不料檢查女兒懷孕,當場讓她震驚不已。

事後追問,女童才說出和同班男生髮生幾次性關係,沒想到卻因此懷孕;事後小男生反應更是出乎意料,他得知女友懷孕,竟然嚇得當場大哭。雙方家長最後達成協議,由男方賠錢讓小女生接受墮胎手術

前衛福部曾行文要求,若醫療院所收治未滿16歲的懷孕青少女,須依性侵害案件通報,但卻引發醫界反彈,認爲違反醫學倫理和個人隱私。此舉反而會讓這些當事人因此不敢就醫,而去找非正規的途徑墮胎,反而影響身心健康,製造更多的問題;甚至還認爲「若是通報反鬧出人命的話,誰要負責?」

醫師認爲,「應該要讓這些小朋友們有回頭的機會」。而且目前刑法已經制定「兩小無猜」條款,若是用性事件通報,反而會造成他們「二度傷害」。

法界則認爲,衛福部此舉雖然立意良善,但卻是雙面刃。若是通報,恐會讓不少屬於犯罪黑數親子亂倫有機會浮現,但也有可能讓兩小無猜的情侶,擔心吃上刑責而走上找密醫墮胎之路。婦女團體則認爲,衛福部雖立意良善,但方式有些粗糙,通報前應該先分類

▼衛福部要求醫院處理未滿16歲少女懷孕事件要通報性侵,各界憂心恐會鬧出人命。(圖/達志/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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