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花2500萬!韓國1.1萬人連署撤「貪污前總統」警備

南韓總統全斗煥曾因貪污被捕,並於1997年獲得特赦。(圖/路透社

記者王佩翊綜合報導

南韓警察廳21日表示,2018年內將大幅度減少前總統全斗煥與盧泰愚警衛人力,並在2019年全數撤離。全斗煥與盧泰愚先後因貪污被捕後獲得特赦,但南韓民衆仍不滿國家1年花費2500萬在「製造內亂始作俑者身上,因此連署要求警方撤除前總統警備人力。

根據《韓聯社》報導,多個市民團體17日在南韓青瓦臺請願平臺上聯合提出「前總統全斗煥、盧泰愚引起內亂、踐踏憲政秩序,應該減少警備人力保護其安危」的國民請願,短短几天就獲得1.1萬人連署。

警察廳表示,目前對前任總統提供警備人力是遵從前總統禮遇等相關法律,憲政安全部對此則持保留態度。警察廳同時提到,「根據法律規定,前總統卸任後,最長將提供15年的警備保護,之後則由警方接手。此外,目前已有國會議員提出有關卸任總統警備人力的議案

據悉,全斗煥與盧泰愚一年的警備人力就耗資9億韓幣(約臺幣2500萬元),引發民衆不滿。對此,警方表示,將在2018年內減少20%,並在2019年內全數撤離警備人力。

南韓前總統全斗煥1980年代軍變奪權後,和他欽點接班人盧泰愚皆涉及違法官商勾結情事,待1992年金泳三當選總統後,隨即徹查全、盧2人的貪污罪行。1995年11月,全斗煥和盧泰愚相繼被捕;1997年4月,南韓大法院軍事叛亂、內亂和貪污等罪名,判處全斗煥無期徒刑,並追討2205億韓元。全斗煥於同年12月獲得特赦。

至於同樣被捕的盧泰愚,1995年12月於漢城現名首爾)地方法院出庭受審,成爲南韓史上第一位接受審判國家元首。隔年8月,漢城地方法院以參與軍事叛亂、內亂罪、謀殺上級未遂及受賄等罪名,判處他22年6個月有期徒刑,經上訴後減爲17年。他同樣在1997年獲得特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