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半女童疑遭爆打巴掌「流鼻血」!母怒控公託虐童 臺東縣府出手了

▲1歲半女童疑遭狂打巴掌,導致鼻血直流,讓媽媽看了痛心不已。(圖/爆料公社

記者柯沛辰臺東報導

臺東公立託嬰中心驚傳照顧不當,托育人員疑似將哭泣孩童帶進廁所掌摑,或關進暗黑的寢室關禁閉」,導致一名女童鼻血直流、臉頰紅腫。經母親痛心出面控訴,臺東縣政府社會處表示,第一時間就已啓動調查,目前該名托育人員已暫停現職依法進行處理。

媽媽心痛表示,女兒就讀臺東某公託,但上個月15日回家時,臉上出現巴掌痕,5天內流了3次鼻血,都是同一邊受傷。經調閱監視器畫面不僅一堆死角,還拍到保母把哭泣的女兒抱進廁所,等到出來時就受傷了,「女兒一直摸臉,保母看到趕緊幫她擦藥!」媽媽指出,監視器畫面清楚顯示,女兒被保母獨自丟進全黑寢室「關緊閉」,臉朝下丟入牀板,「我才知道原來這一年多來,保母說孩子很愛睡覺,原來是這種關緊閉到睡着的睡法!也看到保母對其他不認真吃飯的小孩,直接巴頭桌子2次!」

媽媽指控,經通報社會局,社O處某負責小孩和婦女的單位科長,沒看過監視器畫面就跑來關說,說保母只是動作比較大,要大事化小不要鬧大!然後園方主任也堅持沒有管教不當,強調保母難免有情緒,「關禁閉」只是讓小孩冷靜,讓她質疑「園方似乎有意拖延時間來平息事件」。

媽媽控訴,園區主任6月19日下午逐一打給其他家長,強調這件事只是誤會一場,無論之後聽到什麼都是「謠言」,「怎麼可以這樣給家長打預防針欺騙家長?太過分了吧!」

她的訴求很簡單:一、不適任保母離職,二、不得再任保母,三、託嬰中心發公開聲明稿,承認不當管教,不要讓其他家長被矇在鼓裡,「請問這樣要求有很過分?難道被巴頭的孩子家長不該知道她們小孩的情況?」

對此,社會處12日迴應全文如下:

一、本案於事件發生後,第一時間已啓動相關調查機制,分別爲行政調查及兒童保護案件調查程序,針對該名托育人員、家長、託嬰中心主任及其他工作人員等相關人員進行訪談,並做成相關紀錄

二、對於幼童照顧品質採最高標準把關,並告知家長後續處理程序,事件發生時幼兒照顧部分已由家長決定自行照顧暫不送託,針對該名托育人員,社會處也決議請其暫停現職靜候調查結果,俟釐清案情後再議,以保障幼兒安全。

三、爲求嚴謹審慎勿枉勿縱,縣府已邀集小兒科醫生、專家學者實務工作者,擇定日期召開評估會議,針對本事件之相關訪談紀錄、文件及監視畫面進行檢視評估,以確保兒童及托育人員雙方權益

四、如調查屬實,針對托育人員將以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一項第二款,依第97條處以新臺幣6萬以上至6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告姓名名稱;又依第83條第一項第一至四款,託嬰中心不得違反任何其中一項,可依第107條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情節嚴重者,得命其停辦1個月以上1年以下,或停辦並公告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另依第81條第一項第二、三款之規定,經主管機關查證屬實或認定不能執行職務,依同條第七項應即停止其職務,並得予以調職資遣、令其退休或終止勞動契約。針對託嬰中心如違反第81條第七項,將依第105-1條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時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必要時並命其停辦或廢止其設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