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跟蹤4次!交大「背後靈學長」嚇壞小學妹被退學 他嗆:快畢業了耶

小美學長「背後靈式跟蹤」。(示意圖/取自pakutaso)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國立交通大學一名李姓男大生跟蹤學妹小美(化名)近一年時間,讓對方心生恐懼通報校方。沒想到,李男性平警告後仍不改善,在畢業前夕被退學,氣得提起行政訴訟希望取消處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李男被退學程序合法、符合正當性,判校方勝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李男2017年3月在通識課上結識同系學妹,之後便展開一連串的尾隨、盯梢及守候行爲,除了到小美的宿舍學校餐廳教室地方守候緊盯,見到對方更改路線也直接跟上,甚至可以一天被小美髮現4次李男就在身後看着。

小美被跟蹤到身心俱疲,於2017年5月向性平會申訴,但性平會認爲李男的行爲不構成性騷擾,僅屬於高風險行爲;事後,校方邀請雙方、雙方家長諮商中心等人召開專案會議,要求李男與小美保持安全範圍、不可到對方常去的地點等,若違規第一次依學生獎懲規定記小過一次、第二次定期察看、第三次則退學。

▲國立交通大學。(圖/資料照)

豈料,李男仍不改善,還讓小美9月至11月間報警5次,校方纔在同年12月召開獎懲會決議予以退學,讓李非常不滿。

李男表示,開獎懲會決議時,校方不讓老師爲他辯護,且他僅利用空閒時間探望小美,被當成犯罪讓他很不滿、也不公平;另外,他僅剩沒多少學分就要畢業,因此請求撤銷原處分。

校方認爲,李男將近整學期密集又長期跟蹤女方,多此勸導都沒有改善,已經對小美身心造成極大的傷害,讓她無法法自由於校園中獨立學習、生活而必須同儕陪伴,甚至產生輕生念頭

法院表示,小美的受教權及人身安全自由受李男侵擾,而李接受長期間輔導仍未有成效,所提休學建議也未獲採納,爲維護校園安寧、正常教學及保障小美的自由安全,退學處份符合正當性,未違反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