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大選嚴抓虛報遷徙人口 罰9000事小最重處5年徒刑!

▲大選嚴抓虛報遷徙人口,最重處5年徒刑。(資料照/記者周宸亙攝)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2018大選即將到來,過往最容易發生的就是就是虛報遷徙人口,恐影響選情。對此,內政部20日特地強調,戶政警方已建立查察合作機制,針對選前6個月遷入、同址設籍3戶以上、一戶寄居5人以上等疑有異常情形加強查察,如有虛報,將依法撤銷虛僞遷徙登記,最高並可處9000元罰鍰;如因虛報遷徙取得投票權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恐觸犯刑法,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

「如經實地查訪未遇,當事人又未依通知時間內說明實際居住情形者,視爲虛報遷徙」,爲了怕虛報遷徙人口影響選情,內政部指出,遷徙是事實行爲,遷徙登記自應依事實認定之,目前戶政與警察機關已建立查察合作機制,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戶政事務所針對選前6個月辦理遷入登記、同一地址3戶以上設籍、一戶寄居5人以上等疑有異常遷徙登記之情形加強查察,並將相關戶籍資料提供給戶籍地警察機關,一旦被發現虛報遷徙,戶政事務所將依戶籍法規定辦理撤銷虛僞遷徙登記,並處以罰鍰,以落實戶籍管理

內政部也表示指出,法務部最高檢察署已於今年5月25日成立「查察賄選及暴力督導小組」,各地方檢察署「查察賄選及暴力執行小組」亦同步成立,正式展開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工作。爲維護選舉之公平性及落實戶籍行政之管理,各地方政府已加強虛報遷徙人口之查察,如遇虛報遷徙登記案件,除依戶籍法規定辦理外,並同步將相關資料函送查察賄選及暴力執行小組。各地戶政與警察機關藉由已建立的查察合作機制,密切合作,積極配合檢調單位加強查察虛報遷徙案件,避免有心人士以不法方式影響選舉。

至於罰則部分,內政部指出,民衆如經查獲虛報遷徙,其戶籍將撤回原遷出地,依戶籍法規定最高可處9000元罰鍰;倘因虛報遷徙取得投票權,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恐觸犯刑法第146條規定,將移送各地方檢察署偵辦,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呼籲民衆應遵守戶籍遷徙相關規定,以免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