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樂託邦國際音樂節」噪音擾民 桃市府罰鍰8萬7000元

▲「2018樂託邦國際音樂節」噪音擾民桃園市政府罰鍰8萬7,000元。(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2018樂託邦國際音樂節」6日及7日兩天,於楊梅味全埔心牧場舉辦,引發噪音問題,經居民市長鄭文燦臉書投訴後,受到鄭文燦重視,8日責請警察局消防局、環保局、觀光旅遊局新聞處研議後,依偵測到的噪音管制值,向主辦單位罰鍰8萬7,000元。

市府指出:一、該活動確實有電音喇叭噪音影響住宅安寧事實,環保局分別於4月7日晚上7時02分、7時44分、8時23分、9時0分、9時39分、等5次進行量測,噪音值分別爲68.9分貝、72.8分貝、67.9分貝、77.4分貝、71.2分貝,均未符合第三類噪音管制區晚間擴音設施噪音管制值(62分貝),現場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5款規定暨同法24條第2項第4款規定執行按次連續處分共5次,罰鍰金額爲8萬7,000元。

二、內政部訂有「各項活動安全管理指導綱領」規定,本市民間團體辦理之活動,需於活動期間執行相關安全管理事項,並做好安全防護、緊急救護措施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項目整備。

三、樂託邦國際音樂節舉辦前,市府借用新北市警犬隊8只緝毒犬,進行防毒檢查,避免該音樂會衍生不必要的公共安全問題。

四、本市訂有「桃園市大型羣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預計於107年底前公佈施行,將要求主辦單位辦理大型音樂活動,需有包括活動計劃書(含噪音管制)、土地使用同意書交通維持計劃及團體意外保險條件,活動辦理前必須取得市府覈准。市府將要求提供場地業者,如味全埔心牧場等一律要遵守自治條例。若該主辦單位無法符合自治條例規定,則未來市府將不同意在味全埔心牧場舉辦該類電音音樂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