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菸酒許可繳款單 今年底寄發

酒品製造業示意圖。圖/林昱均)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2020年菸酒製造業及進口許可年費繳款單已於今年11月底寄發,業者應在今年底前依繳款單背面說明完成繳納,以免影響後續自身權益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23條規定,菸酒製造業者及進口業者應按年繳納許可年費,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經通知其限期繳納,屆期仍不繳納者,將廢止其設立許可,並依規費法規定加徵滯納金利息及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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