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6人未辦理被繼承登記 新北列管籲速辦登記保權益

新北市地政局呼籲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維護個人財產權益。(新北市地政局提供)

新北市今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自8月1日起列冊管理,統計列冊管理的被繼承人共2064人,土地1萬2133筆,建物808棟,土地總面積438.71公頃,以今年公告現值估算總價值超過184.62億元,新北市地政局呼籲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維護個人財產權益。

地政局表示,土地及建物自繼承開始日起,6個月內應辦理繼承登記,逾期者,每超過1個月處登記費1倍的罰鍰,最高可達20倍;倘超過1年仍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事務所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公告3個月並通知繼承人申請登記,逾期仍未辦理登記者,將由該局列冊管理15年;期滿後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如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新北市今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作業將自8月1日開始,爲避免被列冊管理之不動產遭到標售,請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免權利受損。

地政局進一步指出,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不分性別均有扶養之義務及繼承財產之權利。另如因繼承人人數衆多難以整合協議分配遺產或會同辦理登記,可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及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由其中1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申請登記爲公同共有,達成協議後再辦理遺產分割,以保障產權及避免逾期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