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間銀行給興航3個月賣飛機 兆豐:重整難,較可能清算

客機ATR72。(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賴亭羽臺北報導

復興航空22日無預警宣佈解散,兆豐金身爲最大債權銀行,24日邀請其餘21家債權銀行進行協商,一致同意給興航3個月時間協助處理擔保品──兩架飛機,期間銀行團不會對飛機進行假扣押等處置。兆豐金副總陳慶銘認爲,興航若想重整時效性恐怕不足,最終也只能以清算作收。

據悉,經過數小時會議後,針對興航案,22家債權銀行已達成三大共識,首先,在2017年2月底之前,就債務的訴追與保全措施方面,各家銀行維持步調一致。再者,同意興航協助債權銀行處分擔保品──客機ATR72-600及A321。最後則是儘速彙整各銀行現有債權,以及掌握後續處分及債權受償情形

▲復興航空無預警解散,1700多員工錯愕失業。(圖/東森新聞提供)

對此,陳慶銘接受《ETtoday東森新聞雲》記者電訪時表示,銀行團在3個月內都不會對擔保品聲請假扣押;至於其他財產,各債權銀行若認爲必要,可各自提出聲請,「各家銀行都有陸陸續續找尋飛機買主,且林明升在今日出席時亦承諾會協助處理,「有可能是國內也可能是國外(指買家),但的確都有聽到有(意願)啦。」

合庫銀行不同的是,陳慶銘指出,兆豐銀並非參與聯貸,而是自貸15.7億元予興航,當時是以ATR72-600及A321兩架客機作爲擔保品,金額分別爲4.28億元及11.42億元,由於該筆貸款爲中長期計劃,因此款項至今全數未還。

被問到是否聽聞有人想接手興航?陳慶銘當下否認,直言「要買下復興要承受所有的債權債務,這問題可能會很大。」他認爲,只有飛機加上航線,纔有航權價值,即使興航想要重整,也會礙於擔保品被凍結而無法處理,考量飛機有其時效性,恐怕難以如願,「復興最終應該就只能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