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賓士女無照載友吃早餐 小黃遭撞翻覆4人送醫

北市大安區今早發生車禍,計程車被賓士車撞上翻覆,4人受傷送醫。(翻攝畫面)

北市大安區今早發生車禍,計程車被賓士車撞上翻覆,4人受傷送醫。(翻攝畫面)

北市大安區今早發生車禍,計程車被賓士車撞上翻覆,4人受傷送醫。(翻攝畫面)

27日6時許,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一段與敦化南路一段190巷口發生車禍,23歲林姓女子無照駕駛黑色賓士車,由敦化南路190巷東向西行駛時,其前車頭撞擊由大安路一段南向北行駛的計程車,致計程車側翻而肇事。全案共4人受傷送醫,幸無大礙,車禍原因有待調查。

警消今早獲報趕往,發現賓士駕駛及乘客3人輕微擦撞傷,計程車因被撞擊後翻覆,左右車身都有受損,頭部撞傷、意識清醒,2車共4人送醫。

警方初步研判,賓士車駕駛行駛支道,未讓幹道車先行,計程車則尚未發現肇事因素。賓士女駕駛酒測值爲0。據瞭解,23歲林女載着4名友人要去吃早餐,她雖酒測值爲0,但卻無照上路,警方將依法開罰。

警方提醒,車輛行駛在路口有停字標字的車道時,其屬於行駛在支道上,通過路口應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如通過路口時支道車未讓幹道車先行,可依處罰條例45條規定,罰新臺幣600至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