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臺人涉跨國詐騙 泰國法院宣判「減刑至2年」期滿回臺受審

▲ 25名臺籍詐欺犯2017年7月於泰國落網。(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臺灣25名電信詐欺犯2017年遭到泰國及中國警方逮捕,根據《中央社》報導,在駐泰國臺灣經濟文化辦事處的爭取之下,泰國法院宣判,25名臺人皆坦承犯下跨國組織犯罪,由4年徒刑減至2年。而他們在泰國服刑期滿後,將持續面對臺灣的法律追訴。

泰國及中國警方2017年7月聯手在芭達雅以及北欖府偵破兩岸電信詐騙集團,他們租用民居作詐騙機房,由成員假冒執法人員稅務官員,透過電話詐騙中國民衆。共44名被逮的嫌犯中,19名中國嫌犯隨即被押回中國受審,25名臺嫌則被關押在北欖省監獄等候泰國司法審理

由於受害者在中國,北京當局不斷透過各種管道向泰方施壓,要求將臺嫌也送到中國。但在駐泰代表處積極爭取之下,25人得以留在泰國受審。泰國北欖省法院8日依違反「參與跨國組織犯罪」和「結夥犯罪」罪名宣判,由於25人均坦承犯罪,減至2年徒刑。

25人於泰國服刑期滿後將被驅逐出境,屆時臺灣檢警會將他們押回,接受中華民國法律制裁。爲嚇阻臺灣不法份子海外進行詐騙,中華民國政府2014年起經過3次修法,將「加重詐欺罪」納入國外犯罪的範疇,最重可判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