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次酒駕就得坐牢! 桃園可望創全臺首例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雖然酒駕致死的案件不斷,但許多愛喝酒的人似乎也很「賭性堅強」,總是想拼拼看自己酒駕會不會被抓,搞不好心裡還想着,只要我不撞到人頂多罰錢而已,但現在可得注意了,臺灣或許即將出現第一起未肇事,仍因酒駕兩次而入獄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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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住在桃園縣的41歲遊姓男子,在2009因爲酒駕而被判2個月徒刑,但得易科罰金;或許就是抱着「大不了罰錢」的心態,他在今年2月又一次酒駕被抓到,雖然這兩次酒駕他都沒肇事,但桃園地院仍於20日依公共危險罪嫌判他9個月徒刑,不能易科罰金或是緩刑。

遊男的這起案子一旦判刑確定,他就一定得入監服刑,可能也是全國首起因爲酒駕兩次而坐牢的案例。

而遊男若真的坐牢,或許也可以得到警告其他酒駕慣犯效果。其實本月1日起,警政署即展開全國酒駕大執法,媒體也皆有報導,但在這種已明擺着就是要跟酒駕者宣戰的情形下,大執法的前10天內,全國取締仍高達6477件,顯見臺灣確實有很多民衆不把酒駕當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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