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玩真心話大冒險性侵13歲少女 她靠「制服學號」打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剛滿18歲的蔡姓男子2018年10月間與少年阿偉化名)、少女小美(化名)玩真心話大冒險過程中兩人與少女發生性關係,雖然他辯稱不知道女方纔13歲,但臺中地院合議庭不採信,最後被依共同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

▲小美依約前往蔡男家,卻慘遭兩人性侵。(示意圖/123RF,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小美與哥哥朋友蔡男相識,兩人從小就常常一起玩耍,事發當天她與蔡男、阿偉透過臉書相約碰面,由於時間已經很晚了,起初因爲尷尬不願進屋,後來經過勸說才進到房間,3人先是各自滑手機,接着玩起「真心話大冒險」遊戲,沒想到阿偉突然出手摟住腰部,她嚇了一跳,趕忙傳訊息要求「手走開喔」。

沒想到阿偉纔剛停手,坐在牀角的小美就被蔡男拉牀上,脫下衣褲性侵,阿偉還在一旁催促換人,兩男各自性侵得逞一次。不過,蔡男到案後雖然坦承有發生性關係,但辯稱不知道女方纔13歲。

▲蔡男有時會與小美的哥哥一起去補習班接她下課。(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無關)

小美在偵查過程中直指,她從小學一、二年級時就認識蔡男,知道哥哥和對方是朋友,「我哥哥有和他說過我幾年級,有時候他和哥哥會來補習班接我,我是穿學校制服,有繡學號,他知道我念幾年級,也大概知道我幾歲。」

由於蔡男曾自曝,看過小美穿繡有學號的制服,自己也是同一所小學畢業。臺中地院合議庭認爲,就算小美在發生性關係前謊稱就讀某高中,蔡男也不可能因爲這句話就誤認女方的真實年齡考量到他已經與受害者家屬達成和解,也同意賠償40萬元,最後依法判處1年10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