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遭民衆飆罵髒話 劇情神反轉 黃捷撂狠話:絕不姑息

高雄市議員黃捷。(圖/取自黃捷IG)

黃捷刊出此案法院判決書。(圖/取自黃捷臉書)

高雄市議員黃捷前年參加鳳山重陽敬老活動時,遭民衆包圍辱罵髒話肢體攻擊恐嚇,黃隨即提出告訴,法院判決妨礙名譽成立;被告雖事後親赴黃服務處道歉,並自稱獨居、沒工作經濟身體狀況皆不佳盼從輕量刑,卻又以「黃捷阻擋了當時活動進行」提起上訴。黃對此結果相當不滿,痛批:「司法上絕不能姑息,有些人只有在法院面前才願低頭悔過。」

黃捷昨日(20)在臉書刊出法院判決書表示,前年她參加鳳山重陽敬老活動,被多位民衆包圍,飆罵「垃圾」、「幹X娘」,甚至作勢揮拳攻擊,當時的場景回想起來仍歷歷在目;她當時決定不姑息霸凌行爲,提出告訴,希望這幾位民衆能理解,即便政治理念不同,也不該對任何人進行言語或肢體攻擊,也希望自己能作勇敢的榜樣,能給社會一些警惕。

黃捷指出,沒想到被告不僅未記取教訓,不服判決結果,還以「本件糾紛是因爲告訴人黃捷阻擋了當時活動進行」爲由,提起上訴,她除了錯愕,更感到遺憾。這幾天收到法院通知,駁回了對方的上訴。對於如此惡意的羞辱霸凌,黃強調,她雖然當下能忍住情緒、謙和以待,但不代表惡意可以被縱容,善意能夠被糟蹋。

根據判決書內容顯示,被告本人曾赴黃捷服務處道歉,稱自己一個人住、沒有工作、每月只領老人年金生活雙腳已經退化,對本件事情深感後悔,故以「黃捷阻擋了當時活動進行」爲由提起上訴請求從輕量刑。

此外,黃捷重申,過去兩年她遭受到許多羞辱和騷擾,不論是當面、訊息或留言,雖然這些侵犯都是因公衆人物身分而起,但不代表女性政治人物有義務忍受霸凌和騷擾。其他騷擾案件她也都已報案提告,希望能以她的例子告訴大家:「司法上絕不能姑息,有些人只有在法院面前才願低頭悔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