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起 後座未系安全帶可罰6千

▲等紅燈抽檢,後座未系安全帶,二月一號起要罰。(圖/東森新聞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小客車後座乘客要系安全帶,半年宣導期結束,2月1日起將全面取締。不過,由於後座難以照相取締,因此警方將以現場攔檢告發爲主,像是等紅燈、過收費站,將會有員警抽檢。交通部也提醒,安全帶一定要繞過肩胛部位才能發揮作用,否則會傷到肋骨

後座是否需系安全帶已討論許久,近年來許多重大車禍包括臺中市夫人邵曉鈴傷重截肢國父孫女孫穗芬重傷不治等,皆起因於後座未系安全帶;而今,立法院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爾後小客車不論前後座乘客,都要強制繫上安全帶。

▼返臺投票港車禍亡,臺灣電影工作者何瑞達未系安全帶,拋出車外慘死。(圖/東森新聞)

而交通部和警方爲成人所訂的半年宣導期,將在明日結束,也就是說,自2月1日起,若未系安全帶就必須受罰,一般道路罰1千5百元,高、快速公路則罰3千至6千元。另外,12歲以下的兒童還有半年宣傳期,預計8月1日起開罰。

不過,交通部道安委員會也提醒,系安全帶時最忌諱自創招式」,如果不正確使用,反而會傷到肋骨。其中,三點式安全帶應確實繞過肩胛部位並斜通過胸前,避免安全帶纏繞頸部,且應置於手臂上端,撞擊時纔可將人拉回,肩胛部的鎖骨也夠堅硬,可因應安全帶拉回時產生的強大力道

據道安會過去的案例,曾有民衆覺得帶安全帶繞過肩胛部不舒服,擅自改從肋骨前方繞過,結果事故衝撞或緊急煞車,因反作用力太大,造成較脆弱的肋骨斷裂;而孕婦使用安全帶時,也應把腰帶移到腹部下方,以免遇到事故時傷害到腹中胎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