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渣男誆指導性愛技巧 先「試車」少女再賣淫

新北市2名渣男,不但在網路上誘拐未成年少女下海賣淫,甚至以指導性愛技巧爲由先「試車」。(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陳姓男子和15歲的小女友交往時,不但發生多次性關係之外,之後又以缺錢爲由,慫恿對方下海賣淫。同時間陳男又和鄭姓友人透過網路搭訕其他未成年少女,幫忙媒介交易;但在和嫖客交易前,陳和鄭竟以「指導性愛技巧」爲由趁機和少女們嘿咻。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判陳8年9月、鄭7年2月徒刑

檢警調查發現,20多歲的陳姓男子在去年9月和少女交往,之後陸續發生10多次的性行爲。之後兩人都因爲缺錢花用,陳男因此提議讓小女友下海援交賺錢。另外陳男和另名鄭姓友人,事後也在網路刊登打工訊息,藉此搭訕到3名少女,得知她們也缺錢花用,稱說要幫她們媒介性交易。

3名少女事後在陳男和鄭男的媒介下,陸續和11名男客發生性交易,每次收費約3500至4000元,少女可以獲得2000至2500元,剩下的再由陳、鄭2人均分。

去年11月,鄭男以「指導性愛技巧」爲由,和其中1名少女發生性關係;陳男則是在負責載送少女援交等待男客時,直接要求先和少女嘿咻,雙方至少就發生4次性關係。

警方事後循線逮捕陳、鄭2人,訊後均坦承確實和少女發生性關係,少女們則表示是有經過同意,並沒有被脅迫,新北地檢署仍依違反兒童與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起訴陳男與鄭男。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陳男和鄭男均涉及妨害性自主等罪嫌,分別判處2人8年9個月和7年2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