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張支付牌照中止續展背後的故事

備受關注的首批27張支付牌照“二次續展結果出爐!

央行近日公佈,支付寶財付通、銀聯商務、拉卡拉等24家公司的支付牌照成功續展,有效期至2026年5月2日。另外,銀聯商務旗下三張支付牌照擬與其開展整合工作,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了終止續展審查申請。

記者瞭解到,2021年1月,央行發佈《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徵求意見稿)》(下稱《條例》), 明確“同一實際控制人不得控制兩個及以上非銀行支付機構”。

受訪專家表示,近年來,部分合規性差、經營能力弱的支付機構未獲得續展,支付業務許可數量逐步減少,行業發展環境得以不斷淨化。銀聯商務作爲支付服務市場領頭羊企業,率先進行牌照整合,是落實《條例》對支付機構股東資質規定的具體舉措。

24張牌照二次續展

央行公佈首批27張支付牌照續展結果顯示,財付通、支付寶、拉卡拉、通聯支付、銀盛支付、匯付天下、付費通、易生支付、快錢支付等24家續展成功,有效期延長至2026年5月。

據悉,2011年5月,央行第一次向支付寶、銀聯商務、財付通等27家支付機構頒發俗稱“支付牌照”的支付業務許可證。2016年5月,首批27張支付牌照第一次續展獲得央行批准通過,有效期延至2021年。這次是首批支付牌照的第二次續展。

記者注意到,人民銀行通過《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綜合評判非銀行支付機構許可存續期間的整體經營穩健性和合規性,以及支付業務的運營能力、風險防控能力、客戶權益保障能力、發展可持續性等情況充分考慮行業發展現狀和監管政策導向,建立健全市場退出機制。

如支付機構在許可持續期間一直未展業,或支付業務大幅萎縮甚至已停止一段時期,或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爲等,其存續經營能力、合規經營意識、風控水平等均需引起重點關注。

人民銀行將以續展工作爲契機,對機構是否繼續具備支付業務經營資質、所從事支付業務是否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等進行審查,審慎作出續展決定,推進市場清理整頓,淨化行業發展環境。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是對支付機構是否繼續具備支付業務經營資質、所從事支付業務是否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等進行審查並作出決定,是加強支付機構監管的重要工作。近年來,部分合規性差、經營能力弱的支付機構未獲得續展,支付業務許可證數量逐步減少,行業發展環境得以不斷淨化。

3張牌照因整合被中止

在24家通過續展的機構中,有3家支付機構發生了資質變動,其中變化最大的是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環迅支付”)。在本次續展中,環迅支付原有的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資質均被註銷。環迅支付淪爲一家地方性支付機構,僅能在江蘇省、浙江省、山東省、福建省、天津市開展銀行卡收單業務。

支付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考慮到環迅支付此次的註銷資質包括價值較高的互聯網支付業務,因此不太可能是主動註銷行爲。前幾年環迅支付收罰單也較爲頻繁,不排除因業務不合規被央行註銷部分業務。”

另外,廣州銀聯網絡支付有限公司(下稱“廣州銀聯”)、北京數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王府井科技”)、北京銀聯商務有限公司(下稱“北京銀聯”)擬與其控股股東銀聯商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銀聯商務”)開展整合工作,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了中止續展審查申請,在中止審查期間繼續開展業務

《條例》規定,“同一法人不得持有兩個及以上非銀行支付機構10%以上股權”,“同一實際控制人不得控制兩個及以上非銀行支付機構”。天眼查信息顯示,銀聯商務持有廣州銀聯、王府井科技、北京銀聯的股權比例分別爲100%、60%和75.5%。

王蓬博指出,從此次續展結果可以看出,央行已在按照《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徵求意見稿)》中相關要求及原則進行業務續展。雖然《條例》尚未正式出臺,但銀聯商務作爲支付服務市場領頭羊企業,率先進行牌照整合。廣州銀聯、王府井科技、北京銀聯申請中止續展審查,正是銀聯商務根據監管要求採取的必要措施,是落實《條例》對支付機構股東資質新規定的具體舉措。

“目前這3家機構實際上仍處於行政許可續展批覆期間,可繼續正常從事支付業務,對現有商戶存量業務沒有什麼實質性影響。”董希淼稱,從長遠看,這對3家機構的商戶和業務將產生積極正面的影響。因爲3家機構的支付業務許可證,都僅僅是各自獲批開展部分種類的區域性支付業務,但是其控股公司銀聯商務擁有覆蓋銀行卡收單、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預付卡受理等各類業務的全國性支付業務資質許可。

無法續展的情形

記者瞭解到,6種情況下,牌照續展會被“一票否決”,比如存在支付業務核心系統外包,或缺少必要的備份設備(包括但不限於核心網絡設備、應用服務器數據庫服務器等);支付業務系統存在較大風險漏洞,造成個人敏感信息泄露,造成較大損失或社會影響;由於支付業務系統原因造成支付服務中斷,且造成較大經濟或社會影響等。

此外,三方支付牌照續展還有“11條紅線”:截至申請日,累計虧損超過實繳貨幣資本的50%的;已獲許可部分或全部支付業務未實質開展過,或連續停止2年以上的;發生佔用、挪用、借用客戶備付金行爲的;存在轉讓或變相轉讓、出租、出借《支付業務許可證》行爲的;超過覈准範圍從事支付業務的;通過僞造、變造、隱匿數據等手段故意規避監管要求,或惡意拒絕、阻礙檢查監督的;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申請《支付業務許可證》的;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爲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行爲,收到刑事處罰或較大金額行政處罰的;在支付業務設施安全及風險監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或存在較大規模的盜竊、出賣、泄露、丟失客戶信息情形的;違反反洗錢法律規定,情節特別嚴重的;存在其他重大突發風險事件,或多次暴露重大風險隱患造成惡劣影響的。

據統計,截至目前,央行累計註銷支付牌照名單已增至39家,最新的支付牌照數量爲232張。若央行完成對廣州銀聯、王府井科技、北京銀聯的牌照中止審查後,被註銷的支付牌照將增至42張,支付行業剩餘牌照數量爲229張。

在已披露註銷的39張支付牌照中,共計34張註銷牌照業務類型涉及預付卡發行與受理,其中僅有少數牌照因業務整合而註銷,剩餘均爲主動註銷或不予續展。

王蓬博指出,開展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業務的支付機構如果出現問題,往往會因爲涉及用戶數量多而產生更大的社會影響,從而產生嚴重後果。在業務開展的過程中,如果出現了央行“續展11條”中強調的未實際開展業務、出現重大風險事件等情況,下一次支付牌照續展必然無法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