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男隆鼻猝死!整形界名醫遭疑「麻醉害人」北市衛生局要查

▲葳亞娜診所的整形名醫陳威宇遭控醫療疏失釀死,家屬落淚指控3大疑點。(圖/記者中嶽翻攝)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整形界夫妻檔陳威宇、沈怡岒遭指控替1名病患進行手術,因麻醉併發症引發「惡性高熱」,病患搶救後不治,家屬29日召開記者會淚訴「陳威宇並沒有麻醉師資格」、「麻醉同意書僞造文書的嫌疑」等疑點。北市衛生局表示已經派員前往瞭解,預期下週蒐集相關資料釐清案情,特別是有無違反《美容醫學特管辦法》與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規定

30歲的湯姓男子,3月份東區葳亞娜診所進行隆鼻手術,而負責手術的就是上遍知名電視節目的整形夫妻檔中的丈夫陳威宇,但卻遭控手術當天因麻醉問題,造成湯男因麻醉併發症引起惡性高熱,造成湯男送醫後不治身亡。

被害家屬與律師召開記者會控訴,死者隆鼻手術前的全身麻醉,並沒有由具有麻醉資格的醫師進行,而是由蕭姓護理師操刀執行,造成病患因麻醉併發症引起惡性高熱,且讓湯男在病牀上躺了1個多小時,才透過民間救護車轉送馬偕醫院

家屬亦質疑麻醉同意書、手術同意書上有2種筆跡,陳威宇醫師簽名以及評估結果是由黑色筆寫上,手術名稱以及麻醉方式與下方的簽署日期則是另外一種筆跡,而在手術同意書上特別標註「告知全身麻醉術後可能之問題」,懷疑事後刻意填寫。

臺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何叔安表示,今日已經派案同仁前往瞭解,預計下週可進行案情研判,由於本案涉及美容醫學手術,需先釐清是否違反《美容醫學特管辦法》與《醫療法》相關規定。

衛福部去年9月修正《特管辦法》提高美容醫學管理強度,明定削骨、腹部整形、鼻整形、全身拉皮手術等7項特定美容醫學手術執行手術醫師資格。另也規範醫療機構施行前揭手術時,若爲全身麻醉或重度鎮靜之靜脈注射麻醉,應由麻醉專科醫師執行;如果是中度或輕度鎮靜麻醉,則須有受麻醉鎮靜訓練之另一名醫師在場。

何叔安表示,如果經調查確認違反規定,依法處分5萬至25萬元罰鍰,另也會針對醫療機構設置相關進行查察,違反規定可依《醫療法》處分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並得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