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熟女坐捷運博愛座被罵 對老翁吐口水判罰8千

臺北捷運公司宣導禮讓老弱婦孺博愛座。(圖/取自臺北捷運公司網頁)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35歲劉姓女子搭捷運時坐在博愛座上,被郭姓老翁批評,兩人起了口角劉女對老翁3度吐口水,臺北地方法院12日公佈判決,依公然侮辱判罰劉女8000元。全案可上訴。

去年(2011)10月,劉女在臺北捷運西門站轉搭往小南門站的列車,因坐在博愛座,與郭姓老翁口角,老翁指出,劉女翹着二郎腿坐博愛座,他用柺杖指着「非老人孕婦或行動不便、抱小孩者,請勿佔用」的標語,大聲念給劉女聽,劉女卻指他吐口水。

劉女否認犯行,指出老翁罵她「不要臉」,兩人發生口角後,老翁激動地不斷靠近她,她作勢要他後退,但對方先對她吐口水,她才還擊。法官則根據雙方供詞,認定劉女在公開場所對老翁吐口水,構成公然侮辱罪,考量女犯後否認犯行,且不願賠償被害人,以劉女無悔意,判處罰金8000元,得易服勞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