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次酒駕害騎士摔死掰「他自己撞的」 駕駛嗆法官判錯…賠償金曝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鄧姓倉庫管理員去年4月23日酒後開車外出,行經桃園蘆竹區八德一路時,與騎乘機車的楊姓男子發生車禍,導致對方傷重不治,刑事部分依法判處8年8月有期徒刑。他挨告之後強調是騎士自己撞上來的,不關他的事,但並未獲得法官採信,因此,民事部分還得賠償家屬631萬9862元,全案仍可上訴。

鄧男肇事之後棄車離開現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楊男家屬在判決書中主張,鄧男酒駕上路,行經桃園市蘆竹區八德一路時先撞上鐵絲圍欄,楊男騎車經過,因爲閃不開傾倒在路上的圍欄,擦撞之後人車倒地,受到頭胸部鈍挫傷、肋骨骨折氣血胸等傷害,送醫急救仍因呼吸衰竭死亡。

更讓家屬氣憤的是,鄧男明明看到楊男倒地不起,沒有幫忙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也就算了,竟然還把車子留在原地,徒步離開現場,挨告之後甚至還曾辯稱是騎士自己撞上來的,與他沒有關係,說出「事故發生當下我不知道他有撞到護欄,機車只是輕輕滑倒,與我無關,當下我也傻住,只想到要去車上手機鑰匙回家聯絡吊車,並沒有肇事逃逸的意思」等話。

▲楊男沒閃過被鄧男撞倒的圍欄,摔車身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案無關)

由於鄧男在刑事部分被判處8年8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他則辯稱是刑事判決有誤,「我沒有酒駕,是回家才喝酒。」不過,這其實不是他第一次酒駕被抓,2009年間第一次觸法判罰5萬,2019年2月再犯,判罰2月有期徒刑並吊銷駕照,沒想到事隔2個月就發生憾事

雖然鄧男強調事發當下並未喝酒,但桃園地院法官並不採信,直指因爲他的行爲,導致楊男無法妻兒共享天倫,造成家庭破碎、天人永隔的遺憾,考量雙方身分地位以及經濟收入等因素,最終判他應賠償楊男妻兒3人共631萬9862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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