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監委申請自動調查金門事件

監察院7日指出,將釐清翻覆事故始末,對於海巡執法過程的證據保全流程,海委會、陸委會和國防部等單位的權責分工,該案攸關我國領海主權及漁民權益,將進一步深入瞭解。

監委賴鼎銘、浦忠成、郭文東指出,海巡署2月14日在金門海域取締中籍漁船越界過程,發生翻覆事故,造成2名陸籍人員死亡,該三無船舶翻覆爭議,對我國航路安全及漁民權益影響甚鉅,允爲執法重點,海巡署雖已迅行說明並由金門地方檢察署介入偵辦,但社會對本案執法過程、證據保全及處置多有議論。

監院表示,將釐清海巡署執法過程之證據保全作業流程爲何?有無需精進及改善之處?針對取締越界漁船有無訂定妥適之處理程序?海巡署取締三無船舶,相關行政措施、具體作爲及執行成效爲何?

浦忠成說,他去年調查就發現,海巡署岸巡隊裝備近5年來雖有增補,但自動照相機、數位攝影機、守望哨及巡邏站之夜視鏡及手持式熱顯像儀、守望哨之固定式探照燈與微型攝影機都缺少上百臺,當時就提醒海巡署,偵搜裝備配賦不足,因此對本案缺少錄影設備,他感到非常訝異。

至於該案調查結果,是否會待司法結果出爐後才公佈?浦忠成表示,監察院調查權不與司法偵查重疊,屬於事後權,該案不會着重於對岸的違法狀況,這是檢調權責,將會着重於公部門裝備採購、當下執法狀況,未來也會跟海巡調閱雷達軌跡圖,釐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