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千多人放棄合法節稅20%機會!等不及12月就兌領4000元中獎發票 被多扣稅800元 

▲7、8月期統一發票四獎民衆,如果12月之後兌領,可以多賺800元。(圖/記者許力方攝)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財政部媒體一再宣導,統一發票如果幸運對中四獎4千元,應延後到12月再領獎,可以節稅8百元,不過,財政部統計發現,還是有3千多人已經兌領,無法享受節稅優惠。至於這些人爲何自動棄權?財政部透露,有一些人是外國人,無法逗留到12月,另一部份就是等不及的民衆,選擇先領

這項官方提供的合法節稅小確幸,主要是因統一發票、彩券中獎扣繳所得稅門檻,已從2000元提高到5,000元,將自12月1日實施,所以,7、8月期發票如果中了四獎、獎金4000元,只要延到12月1日後兌領,就不用被扣稅20%,等於可以省稅800元。

《ETtoday新聞雲》也曾在今年4月,以及9月搶先報導此一好康,提醒讀者留意,加上財政部也一再宣導,確實發揮了一定效果

過去,每期統一發票開獎(一期2個月)中四獎的民衆大約是4萬多人,平均兌領大約2萬9000多人到3萬人,兌領率大約是七成左右。

但這一回,7、8月期的統一發票至今(11月21日),兌領率只有8%左右,明顯降低許多,顯示超過9成的民衆,都知道有這個好康,選擇延後領獎節稅。

財政部表示,由於四獎大多數只能在金融機構兌領,財政部在兌領窗口都有張貼提示,提醒民衆12月後兌領四獎,可以多800元。

不過,仍有3000人已經兌領獎金,財政部分析,一部分是外國人,逗留在臺灣期限有限制,所以無法多省800元稅金;另一部分確實是國內的民衆,放棄這800元稅金,先享受中獎的樂趣。

財政部再度提醒,7、8月期的統一發票領獎截止時間是在明年1月6日,所以中四獎的民衆,除了要延後領,更要記得把握時間及時領獎,避免錯失小確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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