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女童「噴槍致死」案…他坦承與前妻「三角關係」 手機通聯浮疑點

案發當天,鄺男曾拿着噴槍靠近副駕駛座。(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橋頭地院審理高雄女童噴槍致死案,女童生母鄧女控訴鄺姓男子不願給母女名份,纔會痛下殺手,鄺男則坦承與前妻離婚後仍同居。9日下午開庭時,法官勘驗案發現場監視器畫面,下一步將檢視鄺男手機通聯紀錄釐清「三角關係」與案情是否有關

鄺姓男子今年1月20日案發當天帶女兒前往加油站,使用高壓空氣噴槍清潔車輛結果女童竟遭高壓氣體灌入肺部致死。全案9日下午第二次開庭,因另案侵佔案被判刑2年的鄺男已經入獄服刑,將他借提出庭,法院同時傳喚女童生母鄧女,並當庭勘驗案發時的加油站監視器畫面。

畫面顯示,當天下午3時許鄺男開車駛入高雄左營區一處加油站自助洗車區,下車利用空氣噴槍和抹布清潔車身左側前後,之後再繞行這右側打開女童所乘坐的右前車門,兩度將身體探入右前座,但畫面中看不出女童是否移動,噴槍管線也沒有明顯拉長。

法官質疑他一度跨到後座整理物品,爲何不直接開後座車門?鄺男解釋是因爲中控臺扶手後安裝的空氣濾清器電源接頭脫落,他想重新插好。至於鄺男發現女兒狀況有異時,爲何等了1分鐘才發引擎開車?他則說,是因爲女兒當時有喘氣,他想先協助急救。

鄧女則當庭控訴鄺男不願給他名份,也不讓母女倆與鄺家人見面案發前她說「若不結婚就分手」,結果鄺男當場爆怒;她懷疑,鄺男是想借機殺害女兒。

鄺男也坦承,雖然與前妻離婚但仍同居,但否認彼此仍以老公老婆相稱。法官表示,下一步將會勘驗鄺男手機,檢視相關通聯紀錄,進一步釐清感情糾紛是否與女童命案有關。

今年1月案發當天,女童送醫時已經沒有呼吸心跳,同時顏面頸部嚴重腫脹,搶救後宣告不治。檢警調查後認定,女童應是自己拿空氣噴槍把玩,放入口中噴氣導致肺臟破裂等傷害,但鄺男在旁沒有制止也有過失,因此在5月份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雖然調查過程中,發現鄺男對部分問題沒有確實通過測謊,但仍無法就此認定他有用噴槍對女兒噴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