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億交保仍有逃亡串證能力 彰檢2度抗告建請羈押魏應充

魏應充(圖/本報資料照)

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新制油前董事長魏應充涉嫌販制黑心食用油,3日被彰化地院裁定以3億元交保,引起輿論譁然。彰化地檢署爲避免社會動盪,於6日第二度提出抗告,抗告狀晚上送到臺中分院預計下週一審理

檢方於抗告狀中指出,根據美國《富比士》(Forbes)雜誌估計,魏應充的財產高達20億美元(約630億元臺幣),即使將保釋金被裁定爲天價的3億元,對他也不構成約束力,仍有逃亡與串證的能力,因此仍有羈押之必要。

檢方強調,爲避免社會因是否羈押魏應充的問題造成動盪,建請臺中高分院直接對魏應充、頂新總經理代理董事長陳茂嘉、前總經理常梅峰、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等人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