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同學爲錢反目 男利用癌妻侵佔跨國公司4500萬

王姓男子姜姓高中同學爲錢反目利用癌末妻子侵佔跨國公司4500萬元。(示意圖/達志影像)

王姓夫妻幫忙處理新加坡WOODPARK傢俱公司在臺帳務,去年底與在臺姜姓負責人相處不睦,從公司虛擬的國際帳戶,轉帳至5名親友海外帳戶,侵佔美金156萬,約臺幣4500萬,士林地檢署獲報後3天,緊急查扣美金100萬,王也將其它的贓款匯回,檢察官認爲犯後態度良好,諭知王緩起訴2年,並向公庫支付臺幣30萬,而王妻則在今年1月間死亡,予以不起訴。

WOODPARK經營木材傢俱生意,在臺設立國際金融業務帳戶(OBU),可以享受免稅、匯兌等優惠,年近60歲的姜姓負責人與王姓高中同學自1998年合作,由詹姓王妻負責帳戶匯款等業務,而姜每月給1萬5000元作爲酬勞。

去年年底詹女得知罹患癌症,而姜非但不體諒身體狀況不佳,還責怪詹女匯款的金額有誤,時常怪罪詹女,引起王男不滿,認爲之前有部分投資帳目不清,老友竟然如此不近人情,因而萌生將公司的賬款匯出到親友帳戶,作爲談判籌碼

女因幫忙處理帳務,有新加坡公司的授權,可以動用帳戶內的資金,去年12月11日陸續匯出美金50萬、30萬、20萬給親友,想要分散被查緝的風險隔天又匯出56萬美金給王男的姊姊姜男隔天發現後,立刻報案,由士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邱智宏、檢察官張聰耀,立刻以去年6月的洗錢防制法新制,緊急查扣親友的帳戶內的100萬美金。

王遭檢方傳喚,剛開始都推給已經罹患癌症末期的妻子,指癌妻擅作主張,但檢察官訊問時,癌妻說自己生命將要結束,連死都不怕,如果不被發現,可以多一筆金錢留給家人,纔會聽從先生指示。

王復訊時坦言,高中同學先無情無義,他纔會「擄錢勒贖」,並願意賠償新加坡公司的損失,將錢從國外匯回,新加坡公司也同意給予緩起訴處分,檢察官依業務侵佔、違反洗錢防制法,諭知緩起訴2年,而詹女在1月18日因癌症過世,依法予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