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5%店家賣煙「不看身份證」 高中職生最愛偷去超商買

▲48.5%店家賣煙「不看身份證」,高中職生最愛偷去超商買。(圖/示意圖記者李鍾泉攝)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國健署「2015年青少年吸菸行爲調查結果顯示,國中學生吸菸之比率由2008年的7.8%降至2015年的3.5%,已經降低超過一半,高中職學生吸菸率由2007年的14.8%降至2015年的10.4%,降幅亦近三成。然而,吸菸學生中,仍有46.1%的國中生與71.5%的高中職生會自行購買菸品,超過半數皆未被店家拒絕;前者最常買菸的地點傳統商店後者則爲爲四大超商。

根據《菸害防制法》第13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煙品予未滿18歲者違者最高可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依據國民健康署2015年最新調查結果顯示,有48.5%煙品販售業者未經確認身分便賣煙給青少年,雖然較2014年略有進步,仍有持續改善空間

▲國健署長邱淑媞。(圖/國健署提供)

爲了解各類煙品販售業者違規賣煙情形,國民健康署委託消基會於2015年4月至9月間針對22個縣市抽測672家煙品販賣場所,安排年滿18歲工讀生身穿制服以「喬裝測試方式店裡買菸,測試業者是否拒絕賣煙,結果發現有48.5%店家未經確認年齡即販售,其中連鎖便利商店23%,連鎖超市或大賣場38.9%,檳榔攤、傳統商店等分別高達54.9%及66.4%。

與2014年違規情形比較,連鎖便利商店及檳榔攤改善情形最明顯,違規率分別下降15.8%及14.7%,但連鎖超市或大賣場及傳統商店卻分別上升了4.4%及7.1%,還有努力改善的空間。

▲國健署舉辦「拒售煙品停看聽,保護兒少離菸害」記者會。(圖/國健署提供)

爲了降低青少年吸菸率,國健署與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將持續全面加強各販售點稽查輔導,並將歷年合格率較低如傳統零售業列爲跨縣市聯合稽查優先抽查的場所。另結合社區健康營造志工資源,至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1公里範圍內之販煙場所宣導拒售煙品技巧監督記錄違規賣煙情形。2015年共稽查35萬7408次,處分570件,罰鍰543萬834元。

「賣煙是一時,健康是一世人代志。」邱淑媞提醒,業者如懷疑買菸者爲未滿18歲者,應請顧客出示身分證件,並表達拒售煙品予未滿18歲者之立場。也期望能將拒售煙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的教育訓練納入公司常規訓練課程,讓拒售煙品的觀念落實到第一線煙品販售人員心中,讓自己既不違法,又可讓青少年的健康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