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萬註銷車牌沒繳回還違規上路 監院糾正公路總局

註銷車牌未繳回且違規使用的車輛發生交通違規情形嚴重,監察院昨日糾正交通部公路總局。(示意圖,非當事車牌、車輛/本報資料照片)

過去有逾48萬件註銷車牌未繳回,部分仍違規使用,且發生交通違規,累犯情形嚴重,危及道路行車安全,監察院昨日糾正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總局今(11)日表示,將持續檢討減少號牌註銷、並強化收繳機制。

監察院昨日發佈新聞稿指出,審計部於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覈報告中指出,2020年以前已註銷尚未收繳車輛牌照有超過逾61萬輛,截至2022年12月底止雖已降至48萬6370輛,惟其中屬於2006年(含)以前已注、吊銷牌照未繳回者,計有31萬9767輛車,佔比高達65%,部分仍違規使用且發生交通違規事件,並繫累犯情形嚴重,危及道路行車之安全。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內政及族羣委員會聯席會議9日通過監察委員陳景峻、郭文東、張菊芳提案,糾正交通部公路總局。

公路總局今日表示,若車輛牌照已遭註銷仍違規行駛道路或於道路停車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扣繳牌照。

公路總局統計,車輛遭註銷牌照以「車輛逾期檢驗」爲大宗,佔95%,公路監理機關皆會用簡訊及明信片等方式通知車主前往檢驗,若逾期未檢驗,後續開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通知單時會並同以簡訊通知車主;另於註銷號牌前1個月也再以簡訊通知車主儘速前往檢驗,以降低車輛逾檢而遭註銷牌照情形。

針對註銷牌照收繳作爲,除函請警察機關加強稽查取締嚇阻違規外,各地公路監理機關已結合地方停管處與警察單位,建立註銷號牌即時通報取締機制,於停車管理員鍵入停車車號時,即時檢核註銷牌照黑名單,進而推播通知警察機關即時前往開單移置保管該車輛,106年至111年已收繳註銷牌照數計4萬9460輛。

111年以前遭注(吊)銷牌照車輛數計有226萬2339輛車,已收繳177萬5969輛車之號牌,收繳率78.50%。公路總局呼籲註銷號牌車主勿心存僥倖,應將註銷號牌儘速繳回公路監理機關,以免受罰並遭移置車輛。

公路總局提醒,汽車所有人應依行車執照上指定日期完成驗車以確保行車安全。若車輛牌照遭註銷亦應儘速將號牌繳回裁決機關或公路監理機關,切勿使用註銷牌照行駛道路,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