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第三波釋照預計今年底完成 NCC首度採兩階段方式辦理

▲4G第三波釋照預計今年底完成,NCC首度採兩階段方式辦理。(圖/NCC提供)

記者林睿康/臺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19日)審查通過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修正草案,預計今年底前完成4G第三波釋照。根據NCC的規劃,這次釋照和前兩次最大的不同,是採「數量競價」和「位置競價」兩階段方式辦理,總共要釋出上下行各75MHz頻寬,包括2100MHz頻段(上下行各60MHz)和1800MHz頻段(上下行各15MHz)。

根據NCC的「行動寬頻4G第三波釋照」規劃,這次要釋出的頻段包括原3G業務使用的2100MHz頻段(上下行各60MHz)和新增的1800MHz頻段(上下行各15MHz),總共150MHz頻寬(上下行各75MHz)。

NCC表示,爲讓這次釋照的頻譜資源獲得最有效的使用,在參考英國德國瑞士新加坡等先進國家的釋照方式後,決定採「數量競價」和「位置競價」兩階段方式辦理,也就是先由競價的業者先對「頻寬數量」進行多回合電子競價,之後再就「頻率位置」進行7到14天的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則以一回合競價方式決定。NCC說明,釋出的頻寬將分15個區塊(一區塊上下行各5MHz)進行競標,2100MHz頻段和1800MHz頻段的區塊底標價不同,不過目前底標價未定。

NCC表示,這次釋照將會要求有意競標的業者,必須在提出的事業計劃書中,載明如何提升偏鄉地區涵蓋率的規劃。爲鼓勵業者加強偏鄉建設,NCC也透過調整頻率使用費增加誘因,只要行動寬頻涵蓋率達85%以上,頻率使用費可享有95折優惠;涵蓋率90%以上,享有9折優惠;涵蓋率95%以上,享有85折優惠。

NCC說,五月將辦理「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草案說明會,六月底會發布管理規則,七月初受理業者申請,八月底受理申請截止,十月初公告合格競價者,十月中下旬開始競標,預計年底完成釋照程序。而這次釋照仍維持單一業者不得擁有超過釋出總頻寬的三分之一,預計最少有三家業者標到頻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