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3殺人案「挑戰極限」!27刀刺死翁 19歲男思覺失調逃死

▲圖爲四獸山。(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一名19歲周姓男子,去年(2016)6月間在四獸山步道狠砍88歲李姓老翁27刀致死,事後辯稱是, 「他嫌我的狗很臭!」 並說自己有精神疾病,全案經精神檢定後,罹患思覺失調症,臺北地院依照《兩公約》,判處無期徒刑,不過這已經是他犯下的第3起隨機殺人案件,檢警認爲,「他每次犯案挑戰自己極限。」

全案發生在去年6月13日,周姓男子在四獸山溜狗,遇到李姓老翁說狗很臭又髒,覺得不爽竟回家拿料理刀,將人狠砍20刀致死,李翁晚間遲遲沒有回家,家人報警後整起事件曝光,被逮當時他還在熱炒店和母親吃飯,「因爲他(老翁)先打我!」 「他嫌我的狗很臭!」 並聲稱自己從2014年起就患有精神疾病才犯案,經精神鑑定後,罹患思覺失調症。

檢警調查發現,周姓男子求學期間曾犯下殺人案,曾被保護管束,2014年6月間,又持15公分長刀尾隨一名買宵夜大學生,趁對方返回福德街住處時,從背後將人刺傷,刀還插進背上,差點人命,被捕時還稱,「全世界的人都想害我,他就是壞人!」 最後裁定收容少觀所2年,認定有反社會人格,「每次犯案都在挑戰自己的極限。」

檢警會同法醫相驗李翁遺體,發現其中一刀貫穿心臟主動脈,移送被收押禁見。臺北地院審理時,周姓男子供稱是老翁先用柺杖打人,但他身上並沒有新的傷痕,又說是對方嫌狗臭,遭到死者女兒反駁,法官認爲,屬不明原因殺人,沒有和被害人家屬和解,但有抄佛經表達懺悔,並根據《兩公約》,不能對精障者判處死刑,因此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