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童立志從警!「撿到5元」1周忘不掉堅持報案 媽媽帶他赴派出所圓夢

▲詹小弟撿到5元硬幣,堅持要親自送到警察局。(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記者黃苑瑜/臺中報導

一名年僅5歲的詹姓小弟弟家人7日到遊樂園玩時,在園區內撿到5元硬幣,因僅記媽媽教導要拾金不昧,且一直對警察工作充滿尊敬與嚮往,每天催促媽媽要把5元硬幣交給警察。媽媽詹小姐(35歲)因忙於工作,又怕金額太小麻煩警察,但仍拗不過兒子請求,14日中午帶他到派出所,而警方沒有因金額太小拒受理,圓了詹小弟的心願

臺中市警局第三分局立德派出所表示,依拾得遺失物作業規定價值500元以下的拾得物,若不是證件信用卡記名票證物品民衆自行保管一個月就能取得所有權,如民衆堅持送交警局,警方也會秉持爲民服務精神,代保管一個月後通知拾得人領回。

立德所警員詹淳坦言,這是他從警以來受理過金額最小的拾得物,但爲了圓詹小弟的願望,還是非常有耐性的幫他處理;然而詹小弟見到警員時,卻因怕生不敢說話,最後在媽媽的鼓勵下才順利完成報案手續,並和警員合照留念

媽媽說,兒子從遊樂園回來後,每天念着要親自將撿到的5元硬幣送到警察手上,但她覺的金額太小,不好意思麻煩警員,沒想到兒子卻相當堅持,只好抽空帶他到警局完成手續。媽媽還透露,兒子一直說長大要當警察抓壞人,對於警察充滿正義使命感很崇拜,原打算今年幫他報名警察局舉辦的「小小警察體驗營」,卻因差1個月才滿5歲,年齡資格不符無法參加,讓兒子有點失望,明年有機會一定要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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