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教授扮國中女騙8幼童裸照 辯有自卑感遭法院打臉

新北市1名60歲私立大學教授前年起在網路上假扮成國中女學生,向8名兒童說「想玩刺激一點」,成功誘騙對方拍下裸照共177張。(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新北市1名60歲私立大學教授前年起開始在網路上假扮成國中女學生,向8名兒童說「想玩刺激一點」,成功誘騙對方拍下裸照共177張,其中1名女學生的父母發現才曝光罪刑;該教授在法庭上辯稱是因自卑感工作壓力雙重壓迫,並說照片皆未外流,僅自己觀看,犯罪情節應可憫恕;但二審法院不採信,判維持原判決8年6月刑期。

判決書指出,新北市知名私立大學的1名陳姓已退休教授,在前年仍在學校任職期間,透過學校電腦上網化名成「林婷」、「Ting Lin」,謊稱自己是國中女學生,誘騙5女3男共8名兒童或少年拍攝下體照共177張;最後由1名住在南投縣女童被父母發現裸照傳給他人,全案因此曝光。

警方獲報後循線追查,發現兇手竟是1名60歲大學教授,而該教授早在更之前就曾對1名臺南女童犯下相同行爲,一審判刑7年8月,目前2審中;而此案經南投地院在今年1月審理,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刑8年6個月,陳男不服提起上訴。

該教授在法庭上表示,他誘騙裸照只是因爲「自卑感與工作壓力雙重壓迫,一時失慮」,且稱照片都是自己看、未散播,認爲犯罪情節顯可憫恕;但高等法院認爲,他擔任大學教授受高等教育,社經條件相對較高,卻不使用合法、有效管道排解壓力與性慾,且在臺南犯行遭逮後又再犯,因此判駁回上訴,維持8年6月原判,可上訴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