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大福利」徵鹹酥雞老闆娘!網打槍第3點 老闆迴應了

老闆詳列老闆娘條件,真心不騙。(圖/翻攝GoogleMap)

網搜小組/採訪報導

纔剛過聖誕節,今天又要跨年,佳節總是讓單身者特別寂寞。臺中一間鹽酥雞攤老闆,在攤子前的看板洋洋灑灑列了6大福利首行紅字特別強調「真心不騙❤誠徵老闆娘」,被網友拍下放上臉書社團「爆廢公社二館」,但不少網友卻覺得第3點「跟父母同住」不合格。老闆接受採訪時表示,「如果不一起住,我家還有另一棟房屋可以住。」

一名李姓網友26日在「爆廢公社二館」放上徵友條件照,寫上「有人吃過這家的鹹酥雞嗎?不知道好不好吃。」至今已經有超過3千人按贊,他一開始只是看到好友轉貼,進而放上社團分享,沒想到大家反應這麼劇烈,他非常訝異。圖片中,老闆在自介中提到,他身高167公分體重8開頭,五官正常;而要找的老闆娘條件是,150至180公分,最好是155至165公分,體重「不能比我胖」,年齡介於28至35歲,長相「五官正常(不要太畸形)」。

下方緊接着就是老闆娘的福利,範圍廣納食、衣、住、行、育、樂等6大點,其中第3點關於住的部分,寫上「跟父母住在一起」引起網友熱議,很多人都認爲「跟父母住在一起確定是福利嗎」、「 『住』就被打槍一半掉了」。鹹酥雞老闆接受《ETtoday新聞雲》採訪表示,「其實我父母也看很開,如果不一起住,我家還有另一棟房屋可以住,但是我是想父母都年紀大了,住在一起也方便照顧,家有一老如有一寶。」

「爆廢公社二館」的留言串中更傳出,應該已經找到對象了,對此老闆也澄清「還沒有」。他今(2017)年42歲,平時太忙沒時間女朋友,已經單身10多年,都還沒有遇到顧客來報名,也笑笑的自我解嘲「可能條件太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