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嬰慘被「拔甲斷骨」凌虐!獲救4年後回原生家庭再現新傷 保母急喊:SOS

臺南男童原生家庭再傳受虐,身上出現新傷,保母鄭佳欣議員陳情求助,要求社會局儘速展開調查,若有受虐之虞,先將男童緊急安置於安全處所。(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再傳男童受虐,男童在6個月大時疑因遭虐,導致顱內出血緊急送醫,當時右腿骨折右腳拇趾指甲被拔掉、雙手十指指甲夾傷,出院後委曾姓保母照顧,未料2020年3月社工評估」後,讓男童重回原生家庭,結果不到1個月,男童身上又出現新傷,曾姓保母極度擔心男童再度受虐,緊急求助民衆救援。

曾姓保母指控表示,男童2015年11月出生於高雄茄萣,2016年5月由救護車緊急送臺南奇美醫院開刀,原因爲顱內出血,男童入院時顱內出血、右腿骨骨折、右腳拇趾指甲被拔掉、雙手十隻手指甲都被夾傷,傷勢相當嚴重。醫院懷疑有受虐女而通報臺南市社會局查處,臺南市社會局並轉報高雄市社會局查處。

男童2016年6月4日由曾姓保母及黃姓社工接出院,當時黃姓社工疑不想處理此案,急着要將男童再送回原生家庭,然經高雄市社會局討論決定,輾轉委由曾姓保母照顧男童,男童在曾姓保母妥善照顧及固定回診、復健下,逐漸回覆成活潑快樂、有笑容的孩子。而男童原生家庭也搬到臺南市居住。

2016年6月出院至2020年3月6日,男童都是由曾姓保母照顧,今年臺南市社會局張姓社工評估,讓男童返回原生家庭,理由是「男童父母開始有存錢,原生家庭有進步」,結果,男童返回原生家庭不到1個月,男童身上又開始有傷,包括耳朵被捏瘀青,或是腳出現瘀傷,男童現在變得不敢正眼看人,與之前完全不同。

曾姓保母表示,男童自出院後,因腦部受傷須接受長期復健,在男童2歲時,更發現他以斜眼看東西,檢查後得知,男童因腦部受傷,導致不可逆的右眼內斜視」,只能以正常的左眼「斜的」看東西。

曾姓保母指出,男童父親從事水泥工臨時工母親無業,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男童原生家庭是「超高風險家庭」,男童爲緊急安置的受虐兒,卻因社工離譜的評估報告,2020年3月6日結案,再讓男童返回原生家庭的受虐環境。

▲男童在6個月大時疑因遭虐,導致顱內出血緊急送醫,當時男童右腿骨骨折、右腳拇趾指甲被拔掉、雙手十指指甲夾傷。

曾姓保母也說,男童母親在家對孩子們的管教都是打罵、怒吼,且人前人後,說一套做一套,根本不是社工表面看到的模樣,男童排行老三,因爲腦傷關係導致學習遲緩、情緒容易失控,因此男童媽媽一直說他不乖、將鞋子、碗、玩具從住家7樓往樓下丟的脫序行爲,但這種行爲在她照顧期間,完全沒發生過這些情形

曾姓保母痛批,怎以說有存錢就叫進步?重要的是要看有沒有能力妥善照顧孩子,而不是給孩子吃飽就好,應該各方面評估修件都符合準,才能讓孩子返家,不然孩子受虐緊急安置,而後經評估後返回原生家庭生活,結果沒多久又受虐再度緊急安置,這樣的惡性循環爲何一直存在?市府相關單位有沒有想過這些孩子被施虐時的那種恐懼、害怕、無助的感受嗎?難道又要發生不幸事情,才願意重視嗎?曾保母難過地說,男童原本是隻快樂的小孩,嘰嘰喳喳在你身邊講話、玩耍,不料回去原生家庭不到1個月,變成身上又開始出現傷痕,且已經不敢正眼看人。

臺南市議員鄭佳欣接獲曾姓保母陳情求助後,立即要求臺南市社會局儘速展開調查,若有男童有受虐之虞,應先將男童緊急安置於安全處所;社會局局長陳榮枝獲悉此事大爲驚訝,經初步瞭解,陳榮枝局長認爲社工的評估報告的確需再重新審視是否屬實,同時緊急指示,立刻對此案進行相關調查。

社會局傍晚表示,該名男童2016年間依兒權法第56條予以緊急安置,今年3月間家長展出高度配合下極力希該童返家,經評估㑹議討論在加強高關懷輔導下,同意該童返原生家庭,於男童返家後,3月底有發現耳朵及腳部有瘀青痕跡,當時父母聲稱該童跌倒所致,社會局也聘請醫學專家診斷,男童受傷原因不明,仍需進一步釐清,社會局爲求謹慎,已於2日專案家防中心依保護兒少安全最佳利益,先依兒權法緊急將男童進行機構安置,同時啓動相關調查,後續視調查結果,依法處理。

社會局指出,該童安置期間由社會局安排由保母進行照顧,歷經近4年的輔導與觀察,社工數多次密集訪視,先後7次專家評估均延長安置,經第8次評估㑹議後同意該童返家,對其除3月間發生之耳朶等部份瘀青外,在社工密集關訪下尚無發現其他重大受傷情形,唯仍續予追蹤觀察。

社會局強調,所有兒童保護均依兒權法以兒童最佳利益爲考量,所有安置兒少何時返家?是否可返回原生家庭?在家長表示高度願意配合,社會局歷經近4年的努力,前後歷經8次召開兒護專家評估會議討論及3個月定期召開評估會議討論,雖該家庭經濟及照顧功能較不如一般家庭,讓孩子返家與原生家庭共同生活、相互照顧,是兒童在短期安置後的目的,在經濟不佳擔任臨時工的父親積極就業努力下,確漸有穩定收入,進而確保男童受到妥善照顧,配以社工每週進行1~2次高關懷訪視,及透過早療中心對該童毎日之關心其身體及情緒狀況,以確保男童身心安全,社會局在保護兒童的職責上,絕非將男童置於險境不管之情事,如返家期間有遭到家人不當對待,仍會依兒童最佳利益隨時啓動緊急安置處理。

對弱勢之家庭,社會局會運用社會福利資源,持續幫助原生家庭解決生活上的困難,並透過會面及諮商來幫助原生父母重建和孩子之間的關係,積極恢復原生家庭的功能。社會局也強調,安置兒少若返家後再度發生不當對待情事,社會局絕不容許,將以保護兒少安全爲優先,必要時將再度評估啓動安置,以確保兒少最佳利益。(更新於18時45分,補充社會局調查後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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