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頁僅200字!寶盛遊樂區開發案環評挨轟瑕疵 環團要求補調查

環團寶盛環評漏作珊瑚礁。(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記者許展溢臺北報導

臺東縣成功鎮基翬海岸有豐富一級保育類的特有種珊瑚,環團今(26日)表示,寶盛水族生態遊樂區3月1日將在該地動工進行開發,但環評從送件至今超過10年,這期間從未依規範進行珊瑚礁監測,不僅恐衝擊海岸景觀與重要珊瑚礁生態系,也未尊重周遭阿美族部落傳統領域,呼籲政府重視水下生態,搶救海岸危機

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環保署海洋生態評估技術規範」明訂,凡有環評案件鄰近珊瑚礁棲地,則珊瑚礁爲必要的調查項目,寶盛環評在2005年成立案件、2009年取得環評許可,前述海洋評估技術規範剛好在寶盛審查期間(2007年)公告實施,但寶盛卻未按規定進行珊瑚礁調查,逾700頁報告中,對珊瑚礁生態只提及200字。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黃斐悅強調,本開發位於沿海保護計劃的一級保護區,又是東海岸重要珊瑚礁棲地,當初調查顯有瑕疵,環保署應依環評法18條要求開發單位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補做珊瑚礁調查。

中央研究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昭倫提及,2011年就在臺東基翬漁港港邊斜坡和周邊岩礁上發現臺灣特有種一級保育類「福爾摩沙僞絲珊瑚」分佈,也發現高度超過3公尺,羣體圍超過5公尺「大鋼盔微孔珊瑚,這些大型珊瑚提供海洋生物休憩躲藏,也是當地阿美族族人傳統的漁獵場域,是食物蛋白質的「冰箱」,ㄧ旦海域受開發案影響而受創衰退,永續近岸漁業都會只是空談。

環團最後大聲疾呼「基翬不積灰、珊瑚不吃土」,提出3大訴求,包括環保署應要求寶盛開發商補做珊瑚礁調查、營建署、海保署等海岸權責單位不得再拖延制度建立,及原民會釐清本案是否應依原基法21條取得部落同意,正視原住民對其傳統領域的使用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