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歲老母一眼瞎、一眼視力0.1 離家女兒生病每月討2.6萬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新北市76歲的吳姓老婦人一眼全盲、另一眼視力僅剩0.1,每月依靠社會局補助的3000元維生,沒想到23歲就自行離家的張姓女兒3年前罹患糖尿病,目前被安置照護理之家,竟然反過來要求她負起扶養義務,這才心寒走上法律途徑,希望能免除母女間的扶養義務。

吳姓老婦無奈地說,自己也罹患糖尿病,眼睛是一邊全盲、一邊僅剩0.1的視力,早就沒有工作能力也沒有退休金,平時就靠着每月3000元的社會局補助生活,有時還要依賴開計程車維生的長子接濟一家人生活可以說是相當辛苦;如今女兒在3年前患病,加上身心障礙生活無法自理,住進護理之家後卻回過頭來要求她負擔每月2萬6000元的安置費醫療費,「而且她(女兒)23歲就離家外出生活,根本沒有善盡子女扶養母親之責。」

吳婦認爲女兒年輕時就離家自己生活,怎麼能在生病之後纔回頭要求已經無法工作的她扶養。(圖/達志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對此,張女主張,母親一隻眼睛看不見,自己也一樣,且兩人都同樣罹患糖尿病,當年離家更不是自願的,「當初是母親說那個家不能讓我住,沒辦法才搬出去找一個地方自己生活。」因此希望法官駁回母親免除對她扶養義務的聲請。

新北地院法官認爲,張女重病生活無法自理是事實,她的名下也沒有任何不動產或投資,可見確實沒有謀生能力;但吳婦年紀已高,身體狀況也沒有比較好,經濟狀況更是必須依靠長子,顯然是無扶養能力之人,自然無須對女兒負起法定的扶養義務,聲請免除屬有理由,裁定準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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