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家銀行理專監守自盜挪用客戶款項 金管會開罰4,500萬!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紀佳妘攝)

記者紀佳妘/臺北報導

金管會今(30)日公佈最新裁罰案,7家銀行理財專員監守自盜,總共開罰4,500萬元。主委顧立雄表示,過去類似事件層出不窮,如今已有訂定新管理辦法,未來不單只是罰鍰,若有相關事件再發生,將會追究總行相關人員責任,希望銀行建立主動督察、吹哨者機制,不要等東窗事發纔來通報,也將作爲罰鍰輕重的參考依據。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親自公佈7家銀行行員挪用客戶款項或客戶間有異常資金往來的缺失與行政處分,其中華南銀挨罰1,000萬元、聯邦銀1,000萬元、臺新銀800萬元、匯豐銀800萬元、中信銀400萬元、新光銀300萬元、國泰華銀200萬元,總計裁罰金額達4,500萬元。

顧立雄表示,這次裁罰案中華南銀、聯邦銀、臺新銀等3家銀行的行員分別違規行爲長達近13年6個月、11年4個月及10年11個月,金管會這次不僅開罰,同時也要求3家銀行檢討所涉及違規行爲的總行高階主管與分行經理人的責任。此外,這7家銀行中匯豐銀是由離職員工檢舉,而聯邦銀則是銀行查覈後通報,其餘皆是被客戶檢舉或發現,才進行通報。

理財專員擅自挪用客戶款項的案件層出不窮,顧立雄指出,過去只是解除該行員的職務,也不單隻有罰鍰,如今已有訂定新的管理辦法,總行也應負起監督的責任,建立內稽內控,並落實相關規範,若沒有做到就會追究總行高階主管的責任,未來在銀行總經理會議上也會做宣導

顧立雄也說,鼓勵銀行建立督察、吹哨者的機制,並主動進行申報,而不是等到客戶發現被檢舉,纔來通報,不要等東窗事發纔來通報,未來也將作爲罰鍰輕重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