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大停電懲處名單出爐 中油總經理劉晟熙遭記過2次

▲815停電調查小組首次實勘 要求中油釐清行政責任。(圖/行政院提供)記者林昱均/臺北報導油公司由於更換電源時操作不當、導致815全臺大停電,經過行政院調查後,經濟部政務次長龔明鑫12日傍晚表示,決議對中油經理劉晟熙記過2次,另外中油也以自身規章懲處總經理以下的相關人員,包括中油副總經理方振仁天然氣事業部正副執行長廖惠貞李皇章等人員各記過1次。8月15日中油天然氣供電的操作人員於更換設備電池時,未依標準程序而導致全臺無預警大停電長達數小時之久。臺電表示,將針對當日被停電的592萬戶減收一天電費,從下期電費中扣減,預計減收的總金額約爲3.6億元。另外,在中油部分,前行政院長林全指示政務委員吳宏謀成立「815停電事故行政調查專案小組」並完成報告,而經濟部12日召開考紀委員會進行討論,並作出相關懲處結果,包括中油總經理劉晟熙記過2次、中油副總經理方振仁、天然氣事業部正副執行長廖惠貞與李皇章、北區營業處正副處長王澤爲與胡文富各記過1次。至於大潭隔離站站長莊育賢與經理張錦麗,則是各記過1次並加記申誡2次,而且張錦麗須調離主管職位以示警誡;操作的2位技術員也各記過1次。

龔明鑫表示,其實經濟部次長楊偉甫也已提及相關懲處的原因重點還是在管理的疏失上,因此操作的技術員懲罰較其主管輕。▲中油副總方振仁遭記過1次。(圖/記者林世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