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年次後的替代役男 一律改服12天補充兵

軍中編制已出現極大變動。(圖/國防部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內政部政署副署長李忠敬16日表示,根據役政署修正相關辦法,83年次以後的替代役男,一律轉服12天補充兵因應募兵制的上路,內政部發布了「常備體位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第13條修正規定,增訂了一個民國83年次以後出生之役男,經判定爲替代役體位者,一律改服補充兵役,自17日起生效

李忠敬指出,自從募兵制實施後,常備役體位役男原本役期1年,改服4個月的軍事訓練;替代役體位役男則從原本10個月的役期,轉服12天補充兵。根據役政署的統計,法令修正生效後,每年大約有6000至8000名83年次以後出生的役男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