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全國實施紅燈越線處罰條例?資深謠言又起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這是我的機車公會朋友收到的,你們可以查證一下嗎?」《ETtoday東森新聞雲》客服部接獲網友來信,附上一張翻拍照片,照片顯示A4紙上印着:「8月20日起,馬上開始罰了 不管你是騎機車 或者是開汽車的──請注意!!」「全國(Taiwan)將實施紅燈越線處罰條例,凡是在等待紅燈時 超出白色禁止越線者馬上處以900元的罰金。」、「還有紅燈右轉 $5400元(這是目前交通警察重點工作之一)注意喔!!!」

另外還印着,「本月20日起,沒有車的人,通知一下有車族吧!趕快通知你的親朋好友吧!最好印一張,能提醒自己。1.闖紅燈由1800─3600元,調爲3600─7200元。2.超速由1200─2400元,調爲6000元+每超速1公里 加罰100元!!〈賺錢很辛苦,小心開車,注意安全。」

▲又出現《紅燈越線處罰條例》的訊息。(圖/網友提供)

事實上,這項「將實施紅燈越線處罰條例」堪稱典型網路謠言,在網路上流傳已超過10年,而臺灣並沒有《紅燈越線處罰條例》,只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列入相關規定,若是被罰,也是「罰鍰」,而非「罰金」。

以下將謠言與正確規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民國103年1月8日版)對照如下:

網路謠言:等待紅燈時,超出白色禁止越線者馬上處以900元的罰金。正確規定:第60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本章各條無處罰之規定者,處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三、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網路謠言:闖紅燈由1800─3600元,調爲3600─7200元。紅燈右轉者將處以5400元罰金。正確規定:第53條汽車駕駛人,行經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前項紅燈右轉行爲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網路謠言:超速由1200─2400元,調爲6000元+每超速1公里 加罰100元!!正確規定:第40條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或低於規定之最低時速,除有第43條第一項第二款情形外,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

《紅燈越線處罰條例》流傳的10多年來,從中央地方不堪其擾,多次呼籲民衆協助澄清,不要再將錯誤訊息再轉傳,避免造成「政府搶錢」等更多的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