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公斤壯女殺瘦男友辯遭灌毒還被3人輪暴 判12年定讞

壯女持刀殺害瘦男友,判刑12年定讞。此爲示意圖。(圖/pixabay)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新北市90多公斤馮姓女子,2015年4月間與瘦弱的劉姓男友爭吵後,持陶瓷水果刀猛刺男友26刀,殺害男友。馮女殺人後伴屍16小時,清洗現場後向警方自首,但法院審理時,她又辯稱當時遭灌毒,忘記怎麼殺人。一二審均將她判刑12年、褫奪公權5年。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4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死者劉姓男子(當時61歲)身高約165公分,但身材瘦弱不到50公斤,原本住在汐止康復之家,他2013年起就與身材大自己一倍的馮女(50歲)交往。劉男突然在2015年4月間,離開康復之家住進馮女家中,5天后就遭馮女殺害。當時命案現場經過清洗,但檢警浴室天花滿發現噴濺血跡,認爲死者應該是在洗澡時,遭馮女刺殺,死者驚逃,但因死者先服用止痛劑安眠藥藥物,最後躲不過馮女的毒手身中26刀、混合出血性休克中毒性休克死亡。

馮女投案時向警方供稱,劉男在外積欠大筆賭債,多次向她索討金錢案發當天晚間劉男討錢未果,先罵她三字經,之後更出手推打她,她暴怒之下才拿出刀刃殺害男友。檢方依照殺人罪對她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將她判刑12年、褫奪公權5年。

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期間,馮女稱病,改坐輪椅出庭,也曾在開庭時遲到,讓合議庭法官庭內等候大駕光臨。而開庭時,馮女辯稱無罪,說因爲被死者灌毒,案發當時意識不清,不知發生何事,怎麼殺人也都忘了。某次開庭還爆料,說死者找3人強姦她,還叫她「減肥去賺錢」。至於家屬當庭要求馮女別再打電話騷擾,還詢問死者葬在何處,「人都死3年了纔想祭拜,太荒謬可笑。」

二審最後駁回上訴,仍將她判刑12年、褫奪公權5年。高院二審審酌她痛下殺手刺殺死者26刀,造成永無回覆之傷害,犯後至今均未與家屬和解取得諒解,難認犯後態度良好,因此維持原判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4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