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7場舍廚餘改用飼料養豬 豬場轉型防非洲豬瘟

▲爲提前阻絕非洲豬瘟可能傳播途徑與提升疫情防控強度農委會推動轉用飼料差額補貼措施,以促使農民加速轉型。(示意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爲提前阻絕非洲豬瘟可能傳播途徑與提升疫情防控強度,升級養豬產業及確保永續經營,農委會推動轉用飼料差額補貼措施,以促使農民加速轉型。農委會強調,縣市政府持續辦理聯合稽查輔導轉型工作,截至目前,已裁罰違反畜牧法規定廚餘豬場達73件,籲請農民勿存僥倖心態並積極配合轉型,共同降低產業防疫風險。農委會表示,從1月2日至1月31日止,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廚餘養豬場提送申辦資料,補助上限爲每頭補助新臺幣2200元,且限購買中豬、大豬或肥育豬配合飼料,以協助廚餘養豬場減輕轉型期間所面臨購買飼料之壓力。截至6日止,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覈准補助轉用飼料之廚餘養豬場計359場,受補助人可檢具飼料廠開立之統一發票(發票日期爲今年1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領覈定之補助款,經補助轉用飼料後,10年內不得再以廚餘飼養,一旦查獲則立即停止補助,並須繳還已補助經費

花蓮縣政府防範非洲豬瘟,祭出「轉用飼料差額補貼」及「自願性退場補助」理。(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依據直轄市、縣(市)政府提送的廚餘養豬場輔導轉型進度,截至今年5月6日止,已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的養豬場計743場、已轉用飼料者997場、已申請退場補助者134場;而未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許可,亦未轉用飼料者爲242場,其中有135場經地方政府查報已無飼養豬隻。另未依畜牧法相關規定申辦畜牧場登記證者計42場,地方農政機關均已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