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大特殊狀況 券商發行權證可不進行報價

財經中心臺北報導

權證一哥表示,券商發行權證的時候,在公開說明書上市(櫃)公告裡都會載明這檔權證的不報價時機,所謂不報價時機是說明當某些特殊原因發生,造成券商無法進行「正常造市或避險」時,券商可以不進行報價。因此雖然權證發行券商對權證有造市的責任,但特殊情況時,券商得不報價進行造市。

權證一哥表示,一般常見的不報價時機有以下幾項狀況,包括集中交易市場開盤後五分鐘內、權證之標的證券暫停交易、當流動量提供者專戶內之權證數量無法滿足每筆報價最低賣出單位時,流動量提供者僅申報買進價格

以及在標的證券價格或認購(售)權證價格漲停時,得僅申報買進(賣出)價格,跌停時得僅申報賣出(買進)價格;價內程度超過 30%(含)之權證,得僅申報買進價格;權證理論價值低於 0.01元(含)的權證;流動量提供者在日常運作出現技術性問題時;當發行人無法進行避險時。

最後則是標的證券20個交易日歷史波動率超過權證最佳委買價格隱含波動率達5%,流動量提供者得僅申報買進價格。權證一哥強調,這些資訊都可以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進行查詢,只要在投資前徹底瞭解權證的相關規定,就可以挑選出條件較適合自己投資的權證,掌握致勝先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