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嬌求嫁又求離 賴弘國當償還感情債

阿嬌(左)跟賴弘國閃婚又閃離引起關注。(資料照片

阿嬌(左)跟賴弘國恩愛情景不再。(摘自微博)

30歲「醫界王陽明」賴弘國與39歲港星鍾欣潼(阿嬌)8日宣佈結束14個月的短命婚,男方在今年3月收到阿嬌已簽名的分居協議書,這是他第2次離婚。據知,他2016年與前妻華航林依晨趙筱葳結婚,當時是男方主動求婚,和阿嬌這段其實是女方主動「求嫁」。

結婚是阿嬌提的、離婚也是阿嬌決定的,「被離婚」的賴弘國雖不捨,也只能自認是「因果循環、償還第1任感情債」。他2度離婚後,曾思考是不是自己的感情觀有問題,得出的結論是因他每段感情都以結婚爲前提,當女方要求結婚,他往往答應,卻沒花時間相處,如今體認到談戀愛和結婚的不同。

結束2段閃婚閃離的婚姻,未來會不會恐婚?賴弘國確實有點恐懼,打算先透過工作療情傷,他經營投資醫美診所去年10月開幕,先前傳出因爲新冠肺炎疫情讓生意受挫,其實業績是逆境反漲。至於賣車變現一事,原來他去年爲診所投資1200萬,手上現金,賣車是因急需預備現金,結果生意沒受疫情影響,現在很後悔當初以400萬賣了愛車

賴弘國的吸金能力不差,但不及阿嬌的消費能力,之前他在節目上自曝把沒額度信用卡讓阿嬌任意刷。據知,阿嬌曾刷了1支78萬的表送給他,1天下來刷了90多萬,消費方式超越他的經濟條件,他只好把卡拿回來,賴的友人也曾私下形容女方這樣子的買法,恐怕連郭臺銘也沒辦法負荷

英皇下達封口令

昨傳香港英皇公司對賴弘國下封口令,阿嬌的經紀人霍汶希對港媒表示,因爲阿嬌和賴弘國籤的是分居協議,並非立即離婚,大家都希望有幾個月的緩衝期及冷靜期,讓雙方感情回溫,或許能挽回婚姻,所以共識是幾個月後才公佈,沒想到突然被人爆料。霍指出,新聞出來後,雙方心情都受影響,「我們只是好言相勸,希望雙方保持沉默,阿嬌的律師昨天發給他的只是一封提醒函」。依香港的離婚法規來看,阿嬌3月寄給賴分居協議書,要明年才能正式申請離婚。

網路紅人廣告小妹」8日於臉書發文,說自己從共同好友圈聽到賴的評價,指賴有約炮跟劈腿的行爲,對此賴弘國9日反擊,「我的律師在蒐集資料,下禮拜一就會提告。不管花多少律師費,我一定告死她」,並強調沒偷吃、沒出軌、好聚好散而已。賴弘國以前偶有花邊傳聞,但他始終沒訴諸法律途徑,原因是有位明星老婆,一舉一動都怕影響阿嬌形象,「現在我單身,我不需要再考慮另一半的感受,我有做的事會承認,她(廣告小妹)這樣講,我肯定告。」

昨有媒體報導,賴弘國共同友人表示,賴與阿嬌的離婚消息原本下半年纔要公佈,但是賴弘國7日晚間在火鍋店遇到羅志祥的經紀人,有告知對方離婚消息,結果隔天消息就曝光。對此,小豬經紀人昨撇清說:「請大家覈實求證新聞的出處,此事與我們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