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愛日記」寫和男友上牀61次 少女懷孕:他知我是國中生

少女潘男交往共炒飯61次,還因此懷孕。(圖/示意照/圖中人物新聞無關/記者黃克翔攝)

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國中少女和潘姓男子交往,兩人多次嘿咻,直到懷孕才讓案情曝光;她的日記本上清楚記下兩人交歡的時間,多達61次。潘男近日被法院判刑6年。

判決指出,潘男(23歲)2013年11月和少女起成爲男女朋友,明知對方未滿14歲,於12天后、同年12月起,至2014 年5月,以約每週一次的頻率,在住處和對方嘿咻,共計26次。

根據判決,潘男在少女滿14歲後,從2014年6月起至2015年1月,以約每週一次頻率,在住處和少女發生35次性交行爲。後來因少女懷孕,才讓案情曝光。

潘男辯稱,與少女交往後,就知道她的生日以及其就讀國中,但強調是兩情相悅;少女也證稱,「被告當時知道我是國中生」。法官根據少女日記上記載的愛愛次數,查出兩人共炒飯61次。

法官表示,被告明知少女思慮未臻成熟,欠缺完足性自主決定能力,即不應對她爲任何逾矩情事,卻未能剋制己身慾念,導致少女懷孕,影響她的身心健全;他犯後坦承犯行,但至今因少女父母所拒,而尚未與她達成和解,因此判刑6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