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不到學妹殺母溺3狗 人狗箱屍案兇嫌判20年

▲ 兇嫌李明哲搬運人狗箱屍。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發生於去年6月駭人聽聞的人狗箱屍案,兇嫌李明哲癡纏王學妹遭拒,竟遷怒殺死反對兩人交往的王女母親,並溺死王家的3只狗,將人狗屍體裝入行李箱棄置臺中承租的套房陽臺最高法院考量他犯後自首,判刑20年定讞。

判決指出,今年30歲男子李明哲與小他2歲的王姓女子是南投埔里鄰居,明知心儀對象已名花有主,卻仍然一再討好、癡纏,還曾跑到女方家鬧跳樓,王家人反對兩人交往,李男不滿王女及其母態度曖昧不清,自認遭到欺騙,決定下手行兇

臺中市恐怖人狗箱屍命案嫌犯還想殺王女,找不到才自首。

李男先在臺中市購買2只大型行李箱及生魚片刀,在去(102)年6月27日打電話給王母藉口早餐探望她,於是到埔里王家與王母聊天,期間王母提起「兩人最好不要再連絡」,他聽了不滿,憤而趁隙拿出生魚片刀猛刺王母20多刀致死。

爲防東窗事發,李男還下手溺死王家的3只馬爾濟斯犬,將王母屍體及狗屍裝進行李箱後,帶走死者手機金戒指現金5000元,再攔計程車載回臺中長期租住的飯店,行李箱棄置在10樓房間陽臺,血衣則丟在5樓。

李男接着搭高鐵南下高雄,打電話恐嚇王女謊稱朋友把王母帶到山上,要求王女出面與他發生性關係才肯放人。由於之前家人就警告王女提防對方,後來王女不再接聽電話,李男因中指割傷就醫,隨後前往左營分局博愛四路派出所自首,主動坦承殺人犯行,警方循線在臺中李男租住處找到行李箱,發現人與狗遺體

臺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爲,李男欲討王女歡心,自認持續付出卻感覺被欺騙,竟持刀狂刺王母,顯見殺意甚堅,惡性非輕,考量他缺乏自我肯定能力,因情緒困擾而犯下大錯,且犯後主動自首,依殺人等罪判刑20年,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